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发情况公告
栏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26
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发情况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第18号)第十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具证明部门及时公开《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相关信息”的要求,现将 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发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发情况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