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5
宜司发〔2020〕1号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分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宜昌仲裁办,局机关各部门,各法律服务协会: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宜昌市司法局2020年5月15日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宜司发〔2020〕1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分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宜昌仲裁办,局机关各部门,各法律服务协会: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昌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主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全国先进、全省一流、市州标杆、宜昌特色”新目标,为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着力抓统筹管协调,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健全并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要法治信息报告等制度,全力服务委员会。完善办公室与各协调小组沟通衔接机制,持续推进县(市、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化建设。

  2.加强法治调研宣传督察。围绕“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开展法治调研。强化“法治宜昌”宣传平台建设,完善工作网络和制度机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开展法治建设第三方实地评估。

  3.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化实施《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巩固提升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指导推动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4.精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心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深化“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十大普法品牌”推选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提请出台《宜昌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5.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组织起草《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统筹安排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保政府治理制度先行。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工作,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6.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审核权威。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

  7.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市级验收,确保通过省政府验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完善柏临河流域、县级行政区域及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探索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测试制度。

  8.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涉疫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化、智能化、数据化。高标准建设市级行政复议听证室,打造省级示范听证室。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建齐配强机构人员。探索在偏远山区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推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准备工作。

  三、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9.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仲裁工作,建立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高效化解民商事合同纠纷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宜昌庭审中心建设。深化“千名律师进千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探索在工商联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推进重点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落实司法行政系统精准法律扶贫十条措施,推进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准入工作。

  10.加强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出台《宜昌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大行动”,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推动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和经费管理。

  四、着力严管控防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1.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强化重点律师监督管理。

  12.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聚焦戒毒场所、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防控,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化解因疫情产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疫后综合征”,统筹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和平安稳定等工作。

  13.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监督。认真做好戒毒所、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第二战场”线索摸排,动员组织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14.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确保场所绝对安全稳定。坚持以教育矫治为中心,全面深化统一戒毒模式和“4+1+1+1”教育矫治模式。深化司法行政戒毒“三级治理”。

  15.强化“两类人员”管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试点、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活动。深化“中华魂”读书教育活动。推动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人户分离、见档不见人、新出狱人员未报到等问题。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人户分离人员“双列管”制度。落实“两类人员”一人一档一卡和重点对象“五包一”制度。

  16.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大力推进“枫桥经验”宜昌实践,打造“一地一特、一县一品”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涉疫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访调对接工作,依法妥善处置信访诉求。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五、着力促改革增质效,全面激发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活力

  17.深化“放管服”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化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改革,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8.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强基、领航、聚力、先锋“四大工程”。深化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推动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深化律师调解试点、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加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建设。加强市律师协会建设。

  19.深化公证制度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和“五项便民措施”。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认证认可和鉴定文书质量评审工作。探索建立区域性骨干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20.加强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设。按照“2+1”标准,着力解决3人以下司法所人员力量。加强司法所业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业务流程、规范工作台帐。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统一受案、统一指派、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等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和投诉查处力度。

  21.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加快推进“1231”宜昌司法行政智能化体系建设。推进法务网格、电子法务、公民诚信守法档案、视讯云等特色平台建设应用。做好宜昌特色平台与部省市协同办案系统、“市民E家”数据对接。大力推进“宜律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使用率。

  22.扎实推进机关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机关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垃圾分类、节能降耗等工作。

  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提升队伍“四化”建设水平

  23.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举办市直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分层分级开展政治轮训。

  24.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

  2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实施素质强基、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工匠+猛将”型干部。加强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树立正确选任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2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整改、内控、监督等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统筹抓好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十进十建”,全力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各项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宜昌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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