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17
为加大对《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效,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2015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该园规划总面积326.6公顷,有永久性河流、藓类沼泽、草本沼泽、灌丛沼泽、森

  为加大对《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效,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2015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该园规划总面积326.6公顷,有永久性河流、藓类沼泽、草本沼泽、灌丛沼泽、森林沼泽5种湿地类型。主峰圈椅淌高达1962.5米,不仅是夷陵第1高峰,长江一级支流黄柏河西支、香溪河东支发源地,还是长江葛洲坝、三峡坝库区重要生态屏障。作为夷陵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水源保护区,圈椅淌湿地直接关系着夷陵的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用水安全,她是夷陵最重要的绿色生命线、生态安全线。

  制定完善湿地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得到很好执行,一是全面加强圈椅淌湿地资源保护,规范湿地公园管理的需要;二是试点验收工作的需要;三是体现了区委区政府践行新时代生态理念的政治站位及依法用法保护好湿地的决心。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一是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具体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二是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三是根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第九条: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第二十二条:加快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督促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地方法规。

  四是根据《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第四项:已制订完善湿地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已得到很好执行。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1、适用范围

  在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实施开展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建设、管理、发展等,均适用本办法。

  2、重点内容

  一是关于湿地保护,主要规定了湿地公园的保护范围,包括水体、自然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土地资源、文化遗存、保护管理设施及其他资源。确定了湿地公园的功能分区,分别为湿地保育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同时明确了湿地公园的具体保护要求。

  二是关于湿地的合理利用,主要是对适度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作出规定。

  三是关于湿地管理,主要是对湿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恢复建设、经费等作出规定。

  四是关于责任追究,主要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

  四、《管理办法》的执行期限

  自2021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7日止。施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人:李鸷歌;审核人:方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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