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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国资委 聚焦“三化”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10 加入收藏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鄂州市始终坚持公司治理现代化、企业运营市场化、主营业务专业化改革方向,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主体改革任务。一、不断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全市1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党组织关系集中划转至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等工作要求,建立以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为根本要求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和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体的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党组织对企业运营管理“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二是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系列制度规范,实现应建尽建。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涵盖各行业领域专家的外部董事人才库,交叉选派外部董事,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制定“授权放权清单”,将部分重大决策权、选聘权、考核权、管理权、分配权等授权下放至市属一级出资企业,建立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转企改制和脱钩改制,16家分散在各部门的企业统一移交至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28亿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二、不断推动企业经营市场化。一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编制发布《鄂州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调整优化。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合并、划转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重组整合。组建市城控集团、市昌达集团两家企业集团,将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水务集团股权全部划转至市城控集团,将所持市农发投公司股权和国有三山湖、武四湖水面经营权划转至市昌达集团。二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开展用工、人事、薪酬等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用工、人事、薪酬制度。打破“铁饭碗”,建立员工常态化退出机制,市属出资企业近三年累计公开招聘280人、公开竞选中层干部105人、淘汰不胜任员工21人。搬掉“铁交椅”,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细化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把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职务调整挂钩,树立优胜劣汰的鲜明用人导向。破除“铁工资”,建立市场化分配机制,多劳多得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完善《鄂州市市属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按照充分竞争类、功能保障类、公益类标准,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47家全级次市属出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15家市属出资企业与市政府国资委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级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改革实现了“全覆盖”。三、不断推动主营业务专业化。一是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制定《鄂州市深化市属国有平台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城控、昌达两家平台公司的转型改革。城控集团聚焦城市发展,打造城市开发“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昌达集团聚焦乡村振兴和产业投资,建立“募、投、管、退”一体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益。二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48819户,20441名国企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有效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发展主营业务。三是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出台推动科技金融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依托市校合作机制,运用“股权+债权”直接投资方式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科技创新项目23个,总市值超64亿元。通过高校成果转化,孵化高新科技企业16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4.9亿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鄂州市始终坚持公司治理现代化、企业运营市场化、主营业务专业化改革方向,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主体改革任务。

一、不断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全市1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党组织关系集中划转至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等工作要求,建立以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为根本要求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和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体的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党组织对企业运营管理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二是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系列制度规范,实现应建尽建。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涵盖各行业领域专家的外部董事人才库,交叉选派外部董事,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制定授权放权清单,将部分重大决策权、选聘权、考核权、管理权、分配权等授权下放至市属一级出资企业,建立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转企改制和脱钩改制,16家分散在各部门的企业统一移交至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28亿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

二、不断推动企业经营市场化。一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编制发布《鄂州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调整优化。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合并、划转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重组整合。组建市城控集团、市昌达集团两家企业集团,将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水务集团股权全部划转至市城控集团,将所持市农发投公司股权和国有三山湖、武四湖水面经营权划转至市昌达集团。二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开展用工、人事、薪酬等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用工、人事、薪酬制度。打破“铁饭碗”,建立员工常态化退出机制,市属出资企业近三年累计公开招聘280人、公开竞选中层干部105人、淘汰不胜任员工21人。搬掉“铁交椅”,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细化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把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职务调整挂钩,树立优胜劣汰的鲜明用人导向。破除“铁工资”,建立市场化分配机制,多劳多得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完善《鄂州市市属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按照充分竞争类、功能保障类、公益类标准,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47家全级次市属出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15家市属出资企业与市政府国资委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级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改革实现了“全覆盖”。

三、不断推动主营业务专业化一是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制定《鄂州市深化市属国有平台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城控、昌达两家平台公司的转型改革。城控集团聚焦城市发展,打造城市开发“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昌达集团聚焦乡村振兴和产业投资,建立“募、投、管、退”一体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益。二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48819户,20441名国企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有效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发展主营业务。三是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出台推动科技金融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依托市校合作机制,运用“股权+债权”直接投资方式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科技创新项目23个,总市值超64亿元。通过高校成果转化,孵化高新科技企业16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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