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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11 加入收藏
宜府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

宜府发〔202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质量优先、系统协同、聚焦重点等基本原则,推动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高效能管理,激发创新活力,为宜昌加快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建设,使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升级、赋能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的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7.5件;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达到140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年均增长8%,达到5万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达到95件;有效地理标志总量达到86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提高。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35亿元以上。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

  (三)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行政、社会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完善。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5%以上。

  (四)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服务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培育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3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五)知识产权管理能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引导与激励功能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高效。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宣传与教育工作更富成效,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力争新培育引进100名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30000人次以上。

  三、任务举措

  (一)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

  1.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和产业经济统计核算机制,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融入重点特色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方案,探索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建成2个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认定300个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发展壮大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创造领军企业,大力支持2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推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力争完成1000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引进和培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培育发展高价值知识产权。突出培育高价值专利导向,优化资助奖励、融资等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注重创造高价值专利。持续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组织实施30个以上名优品牌提升项目和30个以上国家品牌创建项目。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培育发展精品版权。推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动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

  4.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支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联盟整体知识产权运营计划,构建集中许可授权的专利池,制定合理的许可政策并开展商业运营。支持企业、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试基地,畅通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连接通道。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产业链专利技术许可、共享力度。支持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加强专利供需对接,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促进专利技术有效转化应用。组织实施10个以上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显著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5.强化知识产权运用金融支撑。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功能提升工程,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贴费、风险补偿和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补贴等方式,持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交易、评估、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

  6.持续推进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探索建立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大力推广产业规划与龙头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并行的专利导航模式。推进生物医药、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密集型企业、科研院所等实施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争创5个以上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建立健全专利导航评审机制、专利导航成果运用机制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公开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推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

  7.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推行跨区域远程诉讼。深入开展以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8.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与执法监管机制,强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积极申报建设中国(宜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海关)

  9.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跨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宜荆荆恩”城市群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协同推进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支持指导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与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10.推动知识产权多元共治。更好地发挥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识别、流通和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服务。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自主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11.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商标代理窗口服务,增强宜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支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12.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加大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的引进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基础设施。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工程,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拓展知识产权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打造本地知识产权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13.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专业人才,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知识产权“蓝天”行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动态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五)推动高能效知识产权管理

  14.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效。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横向协作和上下联动,推动各类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融合、业务协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调配与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能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15.提高知识产权单位管理能效。稳步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实施,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有序开展专利和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标准融合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16.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织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主题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知识产权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单位宣传力度。形成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采取项目投入、股权投资、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工作。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原则,做好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工作。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三)强化监督考评。建立以目标任务落实质效为核心的绩效评估机制,细化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压实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工作责任,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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