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以及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失业补助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申报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请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可以参照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包括2020年3月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方式:1.本人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点击“市民中心—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手续;2.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一楼大厅现场申报。
发放方式:默认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银行账户。为确保失业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请确认该卡银行账户是否已激活,若未激活,需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及时到所属银行办理市民卡银行账户激活手续。
注意事项:1.在多个统筹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应该在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申请;2.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1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3.无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历史上确实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保险金发放证”或“失业保险手册”或注明了缴纳失业保险费截止年月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原始资料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申报认定。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