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 省档案馆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鄂档文〔2021〕16号)要求,2021年档案目标管理考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已正式启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中心档案目标管理及做好考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档案管理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既是加强中心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更是服务全省农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考评结果也与各单位年终绩效奖励直接挂钩。省农业发展中心是新组建单位,新单位要有新气象,各处室、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档案管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明确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将档案目标管理任务落实落细。
(二)明确部门责任。中心办公室负责机关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服务,指导直属单位档案工作;机关处室要严格按照“三合一制度”要求,做到各类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直属单位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总责,要加强档案室软硬件建设,完善档案管理“八防”措施,树牢安全意识,强化保密责任。
(三)注重能力提升。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档案部门和中心举办的各类档案培训。近期中心将抽调人员开展档案工作检查,并组织档案工作实训,通过培训和交流学习,切实增强档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做好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一)考评申报。中心机关将申请省特级考评,由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已通过省一级及以上考评,且满三年的直属单位由中心统一申报。从未申报考评,但档案管理工作有基础,且符合争创条件的单位,鼓励首次申报。申报工作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其他直属单位在一年过渡期后,2022年要独立申报。
(二)考评迎检。机关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办公室按时完善档案资料,直属单位要严格对照考评办法及标准,逐项梳理,查漏补缺。办公室要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
联系人:李岚
联系电话:87898673
电子邮箱:380342170@qq.com。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0日
1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加强档案目标管理做好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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