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石首市人民政府:

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234国道石首市梅家咀至高基庙(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212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