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广水市政府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建设徐家河生态防洪公路案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0
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广水市政府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建设徐家河生态防洪公路案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实际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2019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直接立案查处“广水市政府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建设徐家河生态防洪公路案”。经查,广水市政府非法批准征收、使用长岭镇、马坪镇、关庙镇和城郊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1638.71亩、国有土地89.46亩,其中耕地598.5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491.89亩),用于徐家河生态防洪公路项目建设。2020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对广水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全部收回该项目非法批准征收、使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2020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将该案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省纪委监委处理。省纪委监委对广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评教育,对广水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诫勉,对2名广水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予以诫勉和党内警告,对3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案审查。

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查处土地违法重大典型案件,体现了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用地问题“举利剑”“长牙齿”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态度。今后,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土地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制度,坚决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切实维护好我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对粮食安全、国家战略的重要性,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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