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代建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8 加入收藏
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代建

发布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8-07-24 所在地区:湖北省直辖


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代建(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J-201805FJ-25500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9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预算内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项目代建

2.1.2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

2.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238平方米,其中:新建7603平方米,改建7635平方米。

2.2.4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1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67万元。

2.2工程代建服务范围:本项目代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在招标人的监督下,负责工程造价、监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2)严格按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估算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活动;3)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工程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等各种项目审批手续;负责代建期间各种合同的起草报审以及签订;负责市政配套和红线内拆迁的协调工作;4)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工程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和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并对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生产负责;5)编制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按工程项目进度提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按月向省发展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招标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与招标人共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结算、决算审计。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编制、移交,向招标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7)与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执行廉政承诺制度、履行国家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8)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调整和设计变更,负责提供投资增减情况分析和提出初步意见报招标人审批,由招标人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调整项目概算,待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9)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设备调试培训,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工程整体移交使用单位,完善移交手续。10)组织各参建单位全程配合政府审计监察,提供和编制政府审计、稽查、巡视所需要的资料文件。

2.3服务期:从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开始,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月)。

2.4建筑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获得“黄鹤杯”,争取获得“楚天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自2013724日至2018723日)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本文件类似业绩均是指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项目设计、监理、施工、代建、项目管理中任意一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

2) 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建);

3) 一级注册建筑师;

4)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近五年(2013724日至2018723日)至少在1项类似工程业绩(定义同上)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2015724日至2018723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上4条须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8投标人应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行为(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6  29 日至 2018  7  3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7  24  9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普提金商务中心 A  9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5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6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

    编:  430071                       编:  430071               

  人:  王勇                        人: 朱娟、毕洋、张强      

    话: 027-87232622                  话: 027-87236865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