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573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573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中提到要“提高农村道路建设资金扶持比例”,“适当上调财政补贴标准”,以利于调动村民积极性,提升乡村治理效益。我厅表示赞同,并且为此一直在做努力。以与建议中提到的农村道路建设联系最为紧密的自然村通畅工程为例,“十三五”期省级补助标准大约为“十二五”期的2倍,一般地区每公里补助20万元,贫困地区每公里补助30万元。2018年全省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中又实施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对路面宽度由3.5米提升到5.5米的补助20万元,提升到4.5米的补助13万元,省级财政为此增加投入近60亿元。但由于近年来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建设成本越来越高等原因,地方配套压力仍然较大。

目前,我省正在抓紧开展“十四五”期有关省级补助政策的研究工作,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以进一步减轻地方配套压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荆门市、钟祥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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