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123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123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中提到的神农架林区宋洛乡长坊村至兴山县古夫镇古夫村马家河公路,属于农村公路建设范畴。根据《公路法》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我们将督促神农架林区、兴山县加强对接,积极开展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在编制地方交通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该项目,我厅将按照“十四五”期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湖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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