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湖北“十四五”期力争创建10个以上全域公交县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7-29
【运管局】湖北“十四五”期力争创建10个以上全域公交县

为进一步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在全省创建10个以上全域公交县(市、区)。

《方案》明确了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内容、申报条件、创建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提服务、助振兴”的原则,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农村客运服务水平,为城乡公众出行提供均等、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方案》明确,在保持“村村通客车”的基础上,在县域范围内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一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此外,申报创建的县(市、区)还须满足创建政策明确、实施方案可行、经营主体实力强、按公交模式运营、社会效益明显等条件。

《方案》规定,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实行“分年申报、滚动创建、分批验收”,每年3月组织申报、5月公布创建名单、次年7月开展验收、9月公布验收名单。创建期原则上为3年,创建基础好、工作提前完成的,可提前申请验收。验收评分标准包括创建成效、长效机制、社会评价和加分项等,涵盖了经营主体、覆盖水平、运营管理、动态监控、服务质量、站场设施、政府主导、建立机制、行业管理、财政支持、资金使用、安全生产、行业稳定、服务测评、绿色发展、示范效应等评分项目。

据悉,省交通运输厅将对在“十四五”期创建完成、验收合格的全域公交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下一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在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全力做好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和服务工作。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