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68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685号提案的答复

一、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决策部署,特别是2019年省委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快建设末端处理设施全省城乡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4.3万吨,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7座,日处理能力4.72万吨,其中焚烧发电厂22座,日处理能力2.01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理厂15座,日处理能力0.91万吨;卫生填埋场120座,日处理能力1.8万吨,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能力占比6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在建焚烧发电厂12座,其中洪湖、麻城、崇阳等地工程进度已达80%以上,预计年底之前可建成。

二是不断扩大分类试点范围。武汉市、宜昌市纳入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在住建部考核中,武汉市排名13,位居第一档次,宜昌市排名21,位居第二档次前列。武汉东西湖区、宜昌夷陵区、鄂州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市、钟祥市等入选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省已有6.9万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1839个社区和5194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覆盖城乡居民约700万户。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工作,共建成省级示范社区40个、示范村200个。去年12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我省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三是着力完善政策技术供给2019年6月启动《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2020年5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健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启动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做好“十四五”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技术导则》等7个标准规范,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为各地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大资金支持,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约270亿元,省级财政2018年、2019年落实2亿元,2020年落实1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城乡垃圾治理工作。

二、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居民意识转变难。受长期生活习惯的影响,居民和物业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强,分类意识有待提高。政府部门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手段,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精准投放实效不明显。另外,厨余垃圾破碎机的设备费用约在300元到7000元,运行费用约5元/月,大部分居民安装厨余垃圾处理机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污水官网达标难。厨余垃圾粉碎机将厨余垃圾机械粉碎后直接通过下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排水管网条件和污水处理能力。厨余垃圾粉碎后形成3至5毫米的细小颗粒,大部分为不溶解物质,很容易在管道内沉积;厨余垃圾中含大量油脂,粉碎后油脂容易凝结黏附在管道内,增加管道堵塞风险;粉碎物有机质含量高,沉积物易发生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和硫化氢会增加管道被腐蚀风险。此外,我省市政管网还有少部分地方存在雨污混接的问题,破碎厨余垃圾形成的部分污水会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到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三、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明确餐厨垃圾建设目标任务。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我省自我加压,2020年10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所有县城要基本具备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

(二)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今年5月12日,我厅在赤壁市组织召开了全省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现场推进会,部署所有县市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全面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不具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的地方,要求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44座,日处理能力2495吨,城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为73%。

(三)补齐厨余垃圾处理短板。目前我省厨余垃圾主要通过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建设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和压榨后焚烧或填埋处理三种方式。武汉市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建成14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均处置厨余垃圾2000余吨,其他垃圾1.1万吨,推进农贸市场和符合条件的小区厨余垃圾就近处理设施,建成农村厨余垃圾处理设施90座(台)。襄阳市要求中心城区每个区分别建成1处家庭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并配套构建相关收运体系,实现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市区新增家庭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81吨。

(四)鼓励家庭厨余就地就近处理。2020年,我省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城乡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技术指引》,明确提出鼓励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生鲜果蔬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地区的街道、乡镇和行政村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就近处理。目前我省部分城市在新建住宅精装修时,预留安装厨余垃圾处理机位置,为居民安装厨余垃圾粉碎设备提供便利。在污水管网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很多居民在也在积极试点在厨房洗碗池下面安装厨余垃圾粉碎机,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硬件和软件一起抓,引导和约束相结合,认真抓好《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同时,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行,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改造,为厨余垃圾处理器的使用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建立健全多元的厨余垃圾处理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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