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82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82号建议的答复

随着天然气使用推广普及,全省管道燃气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户内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和用户用气安全逐渐成为影响天然气用户户内整体安全的重要因素,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做好户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入户安检

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各管道燃气企业,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等法规规范,定期开展供气管道设施检查和入户安检工作,每年至少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一次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指导。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压实企业安全供应主体责任,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二、强化监管执法

我厅将充分发挥省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综合优势,统筹协调各地燃安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大力惩戒,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教育警示,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导各地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城镇燃气安全专委会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器具和安装领域监管执法。

三、加强安全宣传

督促各地不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契机,积极推动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同时,督导各燃气企业在入户安全检查时,既当好“安检员”,也当好“宣传员”,同步向用户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我们将继续加大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推动燃气有关法规修订工作,对燃气户内安全监管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为我省燃气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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