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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咸宁市医保局“流动红旗” 点亮医保服务窗口
栏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18 加入收藏
10月13日,市民之家咸宁市医保局窗口连续在7、8月份中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小小的红旗,点亮了服务窗口,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与集体荣誉感。在民生服务工作中,咸宁市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认真践行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勤练“内功”,外塑形象,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服务,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让群众感受到医保窗口服务的效率和热情。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能力。按照政务规范运行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窗口政务服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优化服务流程,增强办事效率。按照便捷高效要求,对窗口所有服务项目流程进行梳理与优化,减少部分业务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推行政务公开,将所有业务事项办事流程统一制作成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摆放在服务台前,方便群众了解办事。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内部管理,配合政数局对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和管理。不断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以优质服务真诚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创新服务方法,推行贴心服务。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通过设立“微笑引导员”,提供“服务不打烊”,不断擦亮“微笑医保·惠民先锋”服务品牌,竭诚为办事对象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的服务。流动红旗是肯定,亦是激励,咸宁市市医保局将继续保持优势,改善自身不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雷锋活动,立足本职勤奋敬业,捍卫流动红旗,在为民服务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提质提效促发展,文明服务暖民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10月13日,市民之家咸宁市医保局窗口连续在7、8月份中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小小的红旗,点亮了服务窗口,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与集体荣誉感。

在民生服务工作中,咸宁市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认真践行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勤练“内功”,外塑形象,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服务,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让群众感受到医保窗口服务的效率和热情。

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能力。按照政务规范运行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窗口政务服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优化服务流程,增强办事效率。按照便捷高效要求,对窗口所有服务项目流程进行梳理与优化,减少部分业务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推行政务公开,将所有业务事项办事流程统一制作成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摆放在服务台前,方便群众了解办事。

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内部管理,配合政数局对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和管理。不断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以优质服务真诚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

创新服务方法,推行贴心服务。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通过设立“微笑引导员”,提供“服务不打烊”,不断擦亮“微笑医保·惠民先锋”服务品牌,竭诚为办事对象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的服务。

流动红旗是肯定,亦是激励,咸宁市市医保局将继续保持优势,改善自身不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雷锋活动,立足本职勤奋敬业,捍卫流动红旗,在为民服务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提质提效促发展,文明服务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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