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闵自珍代表:

您提出的《争取鄂州机场成为新冠疫苗出口通道构建可全球追溯新冠疫苗流通体系》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反映的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和我国新冠疫苗及防疫物资出口面临的问题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疫苗是人类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的重要产品,新冠病毒疫苗是战胜新冠病毒疫情的有力武器。中国承诺努力让新冠病毒疫苗成为各国人民用得上、用得起的公共产品,将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和支持,为实现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作出中国贡献。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是全球首批成功研发新冠病毒疫苗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新冠病毒疫苗获批附条件上市的企业之一。一期(产能1亿剂)项目已稳产达产,二期(产能10亿剂)扩能项目已于今年5月底建成投产。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5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健康视频峰会上,再次郑重宣布为继续支持全球团结抗疫,中国将采取切实举措,摒弃“疫苗民族主义”,解决好疫苗产能和分配问题,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尽己所能对外提供更多疫苗。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对冷链仓储、物流运输和配送时效具有较高要求。我厅积极支持新冠疫苗研发生产骨干企业--武生所,充分发挥潜能加快自营出口;会同省直有关单位,依托正在建设的鄂州国际航空货运机场,统筹谋划和加快建设服务疫苗出口、畅通便捷高效的配套冷链设施,打造面向全球的新冠疫苗生产基地、销售口岸和投运中心,为全球抗疫、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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