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动2021年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招生工作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8-04
湖北省启动2021年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招生工作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印发了《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2021年定向培养实施方案》,明确了定向招生报名条件、培养院校、招录培养、就业管理及保障等政策,对做好2021年度“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工作(以下简称“村医计划”)提出了细化措施。

一、报考条件

“村医计划”以市(州)为单位,面向当地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1年全国统考。二是热爱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不低于5年。三是具备从事乡村医生的身体条件。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全省16个市(州)共计申报2021年1508名招生计划,分别在湖北科技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恩施学院、仙桃职业学院等10所院校实施培养。

三、报考程序

2021年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进行。

填报志愿。“村医计划”按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并注明招生生源所面向的市(州)及就业所覆盖县(市、区),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等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登录“湖北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填报志愿,志愿填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平行志愿栏内,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志愿院校专业组和其它非“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有志于从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考生,可以将“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填报在平行志愿靠前的位置。

录取。8月16日开始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填报了高职高专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含填报“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的考生)按平行志愿的规则投档,投档时,以考生报名号第5位至第6位的市(州)代号为准,“村医计划”院校专业组只投面向市(州)的当地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签订协议。8月26日前,招生院校通知录取考生到规定地点与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要明确违约人员在省内其他医疗机构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惩戒措施。签订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且无法参与今年后续招生录取。

入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任职所在县(市、区)。

四、优惠政策

对录取的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并按协议补助生活费。培养院校与委托市(州)或者县(市、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培养经费由省、县(市)两级财政分级负担。

委托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为普通全日制大专,为临床医学专业(脱产学习),学制3年。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大学生毕业后,由签订协议的市(州)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组织,按照协议安排到所辖县域村卫生室工作,原则上根据毕业生学习成绩和相对就近原则双向选择安排,并办理免试注册乡村医生手续。符合条件的经考录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相应待遇。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违约记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赔偿3年的国家培养经费,按照协议接受相关惩戒。(郭珊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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