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17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173号提案的答复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由李乐成常务副省长领衔,明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不低于100套,制定《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并以“现场考察+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黄石市召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将二次供水设施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实施改造,并就工作程序、风险防范、绩效管理等编制《工作导则》,就建设融资运营模式、金融支持、市场参与、简化审批等编制《政策导则》,就专项规划、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编制《技术导则》。

三是建立二次供水改造标准体系指导各地按照《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等规范文件要求,细化落实老旧小区供水管道、二次供水泵房、立管等供水设施改造内容和标准,确保改造后的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达标。

四是引导专营单位支持老旧小区公共部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政府给予补助,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统一移交给专营单位,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目前,我厅正在研究制定专营单位支持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

五是推进二次供水改造。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水电气路等基础类改造内容,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包括二次供水在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1年6月底,全省1876个小区实现雨污分流,改造供水管网816.76公里、排水管网1046.72公里、二次供水设施967套,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成效明显。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借鉴您提出的建议,指导各地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十四五”规划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确保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应改尽改,积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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