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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宜昌市“456”工作法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8-16 加入收藏
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宜昌市“456”工作法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日期:2021-08-16 14:39

  宜昌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资产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三部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全省工作部署,采取“456”工作法,初步实现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清、权属清、责任清、分配清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市共形成扶贫项目资产98.8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1.38亿元,公益性资产66.17亿元,到户类资产21.34亿元;已完成确权资产83.43亿元,其中53亿元资产移交到村,到村占比63.53%、到户占比23.20%。

  一、“四抓”强责

  一是抓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作为全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并对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市委书记在全市三农工作会上将基础设施如何管护、资产收益类扶贫项目如何持续转化直接现场发问,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加强调研,市纪委主要领导领办政协提案专项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市县政府明确专班负责,密切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为工作的推动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实施方案,分管领导组织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调度。

  二是抓认识提升。通过会议部署和工作调度,持续传导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将其作为脱贫攻坚后评估、乡村振兴考核、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认识,纳入镇村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驻村干部能力提升的必训内容进行理论武装,在2021年项目库建设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上向持续发挥资产收益助力产业发展上倾斜强化引导。全市先后在秭归县启动清产核资试点,在枝江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心进行探索,在五峰开展行业部门管理典型案例孵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县共召开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座谈会32场次,群策群力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难题。

  三是抓顶层设计。充分借鉴广西、南漳等全国、省内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总结市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做法,起草《宜昌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意见》供各地参阅,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县市区均形成了系统性、操作性强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四是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分级压实责任,全市初步形成以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村(社区)抓落实,行业部门分工协作,各产权主体全力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五步”明序

  全市明确了“分、核、交、管、评”五步棋,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步骤程序。

  一是分类清理。以县为单位,对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管护移交清单等文件凭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三类,逐一登记造册,形成资产管理总台账。

  二是逐项核对将总台账分解到县级行业部门、乡镇和村级,由其对照县总台帐逐项盘点资产实物,准确核对真实状况,建立县、部门、乡镇、村四类子台账。

  三是确权移交坚持扶贫项目资产不流失可持续和尽量下沉、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形成市场机制,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对形成的资产由县级人民政府逐个进行确权。

  四是动态管理对已确权的资产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步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和“湖北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按有关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实行动态管理,以村为单位对上年度区域内的扶贫项目资产实物进行盘点,将资产增减变化、折旧折损和收益处置情况及时对台账进行补充更新。

  五是考核评估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市对县巩固成果考核,纳入县对乡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乡村对公益性管护岗位每月进行量化考核。经营性资产按照经营合同进行兑现,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六权”建制

  在传统“三资四权”的基础上,针对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更加重视管护权和收益权,形成“六权”制度,初步建立了产权明晰、权责相当、运转高效、收益持续、处置规范、程序透明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明晰所有权所有资产文件确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界定资产所有权,以文件形式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公益性经营性资产台账确权,建立完善四类台账,以台账形式进一步分类分级细化资产所有权;经营性资产办证确权,对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产,应办尽办,防止资产流失。全市完成全部18217户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产权登记颁证工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是落实管护权以县为单位分类建立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管护制度,经营性资产由所有权主体或经营主体分别按发包合同约定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管护,管护责任与收益挂钩。长阳实行智慧化供水改造,担负经营管理责任。在光伏扶贫上,304座光伏电站采取“市场化运维、规范化管护、精准化分配、综合化利用、持续化扶贫”模式,建成以来累计经营收入1亿元助力集体经济。五峰县级层面围绕公路、饮水、光伏和易迁资产出台了《农村公路条例》等4个管理办法。当阳市组建饮水公司14家,设置道路公益性管护岗位85个,村集体经营性资产40个项目租赁1家、发包10家。

  三是放活经营权。按照“放活经营、保障收益”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托管、固定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市场主体经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的模式,不断探索创新扶贫项目资产经营模式。兴山县高桥乡大槽村探索“村委会+合作社+农户”管理运营模式,将蓝莓采摘示范园与神逸农林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合作经营,所得效益分红神逸农林占20%,大槽村委会占80%。

  四是规范收益权科学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运行维护保障经费优先、巩固成果优先、脱贫人口受益优先,对低收入人群设置通过劳动报酬获得分配,避免“一分了之”“一股了之”和平均主义。目前全市86%的扶贫项目资产已与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累计带动33.17万脱贫人口增收。秭归县九畹溪镇峡口茶叶专业合作社采取“配股到户、按股分红”的模式,为22个脱贫户每户配股3000元,按照年息1分每年给贫困户返300元股金分红,社员交给合作社的茶叶再按交易总额的4%左右的比例分红,让脱贫户以股权入股茶叶合作社,享受长效收益。夷陵区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资产流向,盘活存量,每年经营资产净收益达到100万元以上。

  五是严格处置权。发文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在无政府性投资平台担保前提下不得用扶贫项目资产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对确需处置的,按照农村“三资”管理要求,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依法依规处置资产,且处置所得必须用于建设新的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财政扶贫资金负面清单规定支出内容。在今年村级换届中,未收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处置方面的信访举报。

  六是扩大监督权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由市县纪检、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租赁合同和带贫减贫协议执行情况,加大了对不履行承包合同、强行侵占、挪用、私分、挥霍集体资产等行为的处理力度。将资产的权属、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分级公示公告,定期将年度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点军区通过资产清理,催缴合作社租金3万元。

  (市乡村振兴局 余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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