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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30 加入收藏
一、出台背景《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枝府办发号)出台以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近两年的试行阶段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为完善政策短板,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解决一票否决难题,规范申报流程、矛盾调解、施工及验收、后期管理等,强化基层治理,建设法治社会,

   一、出台背景

  《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枝府办发〔2020〕17号)出台以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近两年的试行阶段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为完善政策短板,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解决“一票否决”难题,规范申报流程、矛盾调解、施工及验收、后期管理等,强化基层治理,建设法治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7条,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分工、资金筹集、实施程序、相关要求、其他说明,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丰富政策支持。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增加了“单一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二是优化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将“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后,方可向市加梯办提出加装电梯申请”修改为“实施主体就加装电梯事宜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实施主体可向市住建局提出加装电梯初步申请”;三是增加“听证会”的调解方式,解决一直以来的“一票否决”难题;四是增加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五是要求限时开工,减少第三方代建机构凭借联合审查意见书违规融资的行为。

  (二)明确各方职责。一是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对于住建、街道、财政、规划、消防、市场监管、公安、城管、住保的工作均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明确建设过程中居民(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三是明确后期使用管理中居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各方职责,确保使用安全。

  (三)规范申报、施工流程及使用管理。

  申报流程:一是征求意见、提出申请;二是进行初步审查;三是签订协议;四是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公示、出具公示意见;五是开展联合审查。

  施工流程:一是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严格执行分部分项验收;二是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应组织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进行指导;三是项目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使用管理:一是明确电梯使用单位;二是委托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三是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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