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西府办发〔2010〕31号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西陵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1号)和《中共西陵区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西文〔2010〕13号)精神,设立西陵区民政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全区防灾减灾工作职责。
(二)增加对辖区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核查、年检职责。
(三)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加强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民政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负责辖区行政区划和地名、道路命名及变更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
(七)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的发展。
(九)承担区老龄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
(十二)配合市殡葬所开展殡葬宣传及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五)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建设服务。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党建、纪检、宣传、新闻发布、调查研究、文明创建、安全、会务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4、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优抚安置科(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上级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烈士褒扬、追烈评残申报和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3、负责伤残军人假肢等辅助器械的配备工作。
4、负责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落实、建立参战涉核人员优抚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医疗保障体系等工作。
6、负责退役军人的安置就业工作和劳动技能培训、户口登记、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发放随军家属失业下岗生活费等工作。
7、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
8、负责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救灾科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防灾救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全区灾情信息发布、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申请、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3、负责全区社区综合减灾防灾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1、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2、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
4、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勘界和争议调处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6、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社会福利事务科
1、指导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
2、监督管理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
3、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的年检认证、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和技改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5、配合市殡葬所开展殡葬宣传及改革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5名(含兼职)。
五、其他事项
(一)职责分工事项
区民政局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辖区内廉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审核、补贴发放审核,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等住房保障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陵公安分局,西陵工商分局,西陵区国税局,地税西
陵分局,国土西陵分局,规划西陵分局。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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