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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西府办发〔2010〕31号
栏目:西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24 加入收藏
宜西府办发〔2010〕31号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宜西府办发〔2010〕31号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西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西陵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1号)和《中共西陵区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西文〔2010〕13号)精神,设立西陵区民政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全区防灾减灾工作职责。

  (二)增加对辖区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核查、年检职责。

  (三)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加强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民政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负责辖区行政区划和地名、道路命名及变更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

  (七)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的发展。

  (九)承担区老龄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

  (十二)配合市殡葬所开展殡葬宣传及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五)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建设服务。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党建、纪检、宣传、新闻发布、调查研究、文明创建、安全、会务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4、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优抚安置科(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上级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烈士褒扬、追烈评残申报和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3、负责伤残军人假肢等辅助器械的配备工作。

  4、负责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落实、建立参战涉核人员优抚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医疗保障体系等工作。

  6、负责退役军人的安置就业工作和劳动技能培训、户口登记、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发放随军家属失业下岗生活费等工作。

  7、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

  8、负责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救灾科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防灾救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全区灾情信息发布、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申请、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3、负责全区社区综合减灾防灾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1、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2、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

4、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勘界和争议调处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6、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社会福利事务科

1、指导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

2、监督管理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

3、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的年检认证、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和技改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5、配合市殡葬所开展殡葬宣传及改革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5名(含兼职)。

  五、其他事项

  (一)职责分工事项

  区民政局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辖区内廉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审核、补贴发放审核,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等住房保障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陵公安分局,西陵工商分局,西陵区国税局,地税西

  陵分局,国土西陵分局,规划西陵分局。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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