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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西府办发〔2010〕39号
栏目:西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24 加入收藏
宜西府办发〔2010〕39号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

宜西府办发〔2010〕39号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1号)和《中共西陵区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西文〔2010〕13号)精神,设立西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挂西陵区计划生育协会牌子),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二)增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职责。

  (三)增加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职责。

  (五)加强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估。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媒体反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处置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编制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全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九)制定并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建设服务。

  (十二)负责西陵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协助党和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发动会员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2、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协调社会力量向辖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优教服务,促进家庭的文明幸福和人口素质的提高。

  4、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推广计生协会工作典型。

  6、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党建、纪检、宣传、新闻发布、调查研究、文明创建、安全、会务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职称评审工作;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5、编制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审核提出全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6、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科

  1、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议;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

  2、拟订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协调处理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投诉。

  3、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规划、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估。承担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教育和科技服务科

  1、组织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置媒体反映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对策措施,推动辖区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规范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药具管理,指导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指导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计划生育科普工作;参与爱滋病预防工作;研究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组织申报计划生育医学鉴定;指导辖区按要求开展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内设机构负责人3名(含兼职)。

  五、其他事项

  (一)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陵公安分局,西陵工商分局,西陵区国税局,地税西

  陵分局,国土西陵分局,规划西陵分局。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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