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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沈星、杨大荣)
栏目:枝江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24 加入收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1国有土地使用证沈星、杨大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20583008024GB00034F00010016枝江市马家店前进路1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沈星、杨大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20583008024GB00034F00010016 枝江市马家店前进路17号01幢2单元3层302室 土地使用权面积:20.75

  公告单位: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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