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近日,我市城区首个招标投标“评定分离”项目——宜昌三峡机场新建航站楼(T2航站楼)及国际航站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顺利定标,标志着“评定分离”改革在我市正式实施。此次改革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分为两个环节,遵循责权对等、

  近日,我市城区首个招标投标“评定分离”项目——宜昌三峡机场新建航站楼(T2航站楼)及国际航站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顺利定标,标志着“评定分离”改革在我市正式实施。

  此次改革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分为两个环节,遵循责权对等、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评标权和定标权分离。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定标由招标人负责,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增加了招标人在定标环节的决策权和选择权,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有效防治围标串标、投标挂靠等违法行为,引导投标人靠过硬的实力、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竞争。为了改革顺利实施,我市制定出台了《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了《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优化了与“评定分离”相配套的系统,开展了相关培训,确保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达14个,项目金额6.14亿元。(来源:法规科 曹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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