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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四举措”推进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创建工作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26 加入收藏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创建工作以来,长阳县人社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探索“一站式、多元化”速裁体制机制,满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及时获取争议解决结果的迫切需求。高位推进,凝聚合力抓创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创建工作,将该项创建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2022年“破冰突围大研讨”改革创新项目责任清单》,同时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其纳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阳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速裁先行区创建方案》,充分利用人社、司法、法院、工会等部门现有资源,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合力。设立以案定补的有偿调解机制,从行政经费专项列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化调解服务,创建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发挥律师和退休法官、检察官、人社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先行先试,勇于创新谋创建立足实际,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原则,探索创新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速裁快办工作体制机制。建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按照“六有六统一”标准,即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公示、统一名称、统一台账、统一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案,设立“一站式”接待窗口、调解室、仲裁庭,并在调解室、仲裁庭公共区域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采用“1+X”模式,建立“一站式、多元化”机制。其中,“1”指人社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监察、仲裁等力量;“X”指司法、法院、工会、政法委、信访局、公安等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以及退休法官等实行坐班制,充分利用多部门资源,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劳动争议化解合力,进一步壮大仲裁调解力量。建优“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流程”。调解中心对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主动进行庭前调解,把握“着重调解,及时处置”的原则尽量化解矛盾,达成一致。对调解不成再进入仲裁程序开庭审理。并针对案件事实依据、权责关系清晰与否,劳动争议类型和涉及金额大小进行研判是否进入简易速裁程序,有效有序提高仲裁效能,提升该县劳动争议化解能力,将劳动争议快速在基层加速化解。实行速裁仲裁员“专司其职”,调配责任心强、经验相对丰富的仲裁员成立速裁庭,增设小额简单案件处理专车道,实行专业化、集中式处理。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以要素式裁决书为主,缩短文书审批时间,简化送达制度,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建立预约开庭制度,更加弹性灵活地安排庭审时间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提高仲裁场所利用率和实际开庭率。同时执行证据自由评价制度,增强仲裁员对案件事实的探知和证据的自由评价,从而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合情合理裁决。提质增效,快办速裁促创建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时间需求,快办速裁,减少时间成本。本年度调解率89.16%,至第三季度结案率100%。接受案件速立。为推进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除疑难案件外收件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明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仲裁申请,当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为当事人指明行权途径,让当事人少跑路。2022年至今共接收劳动争议案件58件,不予受理5件,立案受理53件,其中收件当天立案28件。受理案件速调。对于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材料初审合格的劳动争议案件,收件即作出受理决定,五日内送达开庭通知等通知文书,同时,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收件即开始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为推进速调,对于能调解的案件积极运用答辩期开展调解工作。本年立案受理的53件劳动争议案件结案53件,其中调解结案35件。调解结案的3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除去3件仲裁审查案件,促成25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在答辩期即达成调解。要素办案速裁。为提高结案效率,全部案件坚持答辩期满5日内开庭,庭审均采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开庭后5日内开始裁决书初稿撰写,裁决书经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通知当事人领取。为推进快裁,仲裁员对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无调解意愿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庭后即开始撰写裁决书,完成初稿后交由复核人员复核。裁决结案的1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对当事人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6件案件采取速裁方式结案,最快仅用时22天。下沉基层,惠民利企带创建主动参与处理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企业生产经营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通过靠前、上门服务,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彰显。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乡镇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乡镇网格(综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今年5月,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当地政府、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数十人,近百万劳务费的劳资纠纷。因在结算金额上存在分歧,引发了双方劳资纠纷,期间多次协商未果,未能结算工资。基层仲裁组织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召集劳资双方代表开展协调,以法律知识解读为切入点,对当事双方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双方终于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在县内重大项目工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服务中心”,与多部门联合,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等为组成人员,为县内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服务。今年1月,四川省雷波县彝族人吉克尔布在宜都至孱凌输变电线路工程长阳磨市标段项目建设中因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其家属与用人单位发生赔偿争议,多次协商未果。经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规范、专业的调解,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快速化解了劳动争议,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项目建设工期不受影响。仲裁员服务企业成效突出。3名仲裁员联系30家企业,及时排查纠纷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2022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进入菘泰农业、长阳扶贫超市、任森农业等多家公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化解劳动争议活动,共帮助企业化解6起纠纷,涉及职工135名,调解金额566万元。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创建工作以来,长阳县人社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探索“一站式、多元化”速裁体制机制,满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及时获取争议解决结果的迫切需求。

高位推进,凝聚合力抓创建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创建工作,将该项创建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2022年“破冰突围大研讨”改革创新项目责任清单》,同时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其纳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阳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速裁先行区创建方案》,充分利用人社、司法、法院、工会等部门现有资源,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合力。设立以案定补的有偿调解机制,从行政经费专项列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化调解服务,创建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发挥律师和退休法官、检察官、人社工作人员等社会力量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

先行先试,勇于创新谋创建

立足实际,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原则,探索创新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速裁快办工作体制机制。

建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按照“六有六统一”标准,即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公示、统一名称、统一台账、统一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案,设立“一站式”接待窗口、调解室、仲裁庭,并在调解室、仲裁庭公共区域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采用“1+X”模式,建立“一站式、多元化”机制。其中,“1”指人社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监察、仲裁等力量;“X”指司法、法院、工会、政法委、信访局、公安等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以及退休法官等实行坐班制,充分利用多部门资源,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劳动争议化解合力,进一步壮大仲裁调解力量。

建优“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流程”。调解中心对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案件,主动进行庭前调解,把握“着重调解,及时处置”的原则尽量化解矛盾,达成一致。对调解不成再进入仲裁程序开庭审理。并针对案件事实依据、权责关系清晰与否,劳动争议类型和涉及金额大小进行研判是否进入简易速裁程序,有效有序提高仲裁效能,提升该县劳动争议化解能力,将劳动争议快速在基层加速化解。实行速裁仲裁员“专司其职”,调配责任心强、经验相对丰富的仲裁员成立速裁庭,增设小额简单案件处理专车道,实行专业化、集中式处理。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以要素式裁决书为主,缩短文书审批时间,简化送达制度,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建立预约开庭制度,更加弹性灵活地安排庭审时间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提高仲裁场所利用率和实际开庭率。同时执行证据自由评价制度,增强仲裁员对案件事实的探知和证据的自由评价,从而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合情合理裁决。

提质增效,快办速裁促创建

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时间需求,快办速裁,减少时间成本。本年度调解率89.16%,至第三季度结案率100%。

接受案件速立。为推进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除疑难案件外收件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明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仲裁申请,当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为当事人指明行权途径,让当事人少跑路。2022年至今共接收劳动争议案件58件,不予受理5件,立案受理53件,其中收件当天立案28件。

受理案件速调。对于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材料初审合格的劳动争议案件,收件即作出受理决定,五日内送达开庭通知等通知文书,同时,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收件即开始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为推进速调,对于能调解的案件积极运用答辩期开展调解工作。本年立案受理的53件劳动争议案件结案53件,其中调解结案35件。调解结案的3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除去3件仲裁审查案件,促成25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在答辩期即达成调解。

要素办案速裁。为提高结案效率,全部案件坚持答辩期满5日内开庭,庭审均采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开庭后5日内开始裁决书初稿撰写,裁决书经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通知当事人领取。为推进快裁,仲裁员对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无调解意愿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庭后即开始撰写裁决书,完成初稿后交由复核人员复核。裁决结案的1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对当事人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6件案件采取速裁方式结案,最快仅用时22天。

下沉基层,惠民利企带创建

主动参与处理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企业生产经营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通过靠前、上门服务,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彰显。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乡镇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乡镇网格(综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今年5月,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当地政府、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数十人,近百万劳务费的劳资纠纷。因在结算金额上存在分歧,引发了双方劳资纠纷,期间多次协商未果,未能结算工资。基层仲裁组织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召集劳资双方代表开展协调,以法律知识解读为切入点,对当事双方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双方终于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在县内重大项目工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服务中心”,与多部门联合,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仲裁员等为组成人员,为县内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服务。今年1月,四川省雷波县彝族人吉克尔布在宜都至孱凌输变电线路工程长阳磨市标段项目建设中因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其家属与用人单位发生赔偿争议,多次协商未果。经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规范、专业的调解,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快速化解了劳动争议,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项目建设工期不受影响。

仲裁员服务企业成效突出。3名仲裁员联系30家企业,及时排查纠纷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2022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进入菘泰农业、长阳扶贫超市、任森农业等多家公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化解劳动争议活动,共帮助企业化解6起纠纷,涉及职工135名,调解金额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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