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24
为做好《宜都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

  为做好《宜都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准入准营审批时限、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负担,为宜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政策保障。

  二、《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及“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其中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实行“先证后核”,实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一天办结”目标,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和“准入易、准营难”等难题。

  三、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事项有哪些?

  含“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核定”、“诊所设置审批”等“直接取消审批”事项8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诊所执业登记”等“审批改为备案”事项7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等“实行告知承诺”事项47项,上述共计6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可实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一天办结”目标,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和“准入易、准营难”等难题。

  四、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1.梳理事项清单。各涉企许可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实施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再次清理,全面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务”改革要求。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事项外,其余全部纳入“告知承诺”的范围。

  2.规范告知承诺。涉企许可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应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并逐项制定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3.精简申请材料。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许可规范要求,坚持能并则并、应减尽减的原则,在准入准营全流程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对不属于许可环节必须的资料全部免予提交;对在现场核查环节可以收集的材料,不要求申请人在许可环节提交。各涉企许可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应实行清单管理,及时在湖北政务网予以公示,细化明确各环节所需材料。

  4.优化审批流程。依托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打通部门之间横向关联数据通道,再造审批流程,适应高效便民要求。

  5.限时证后核查。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的许可,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各许可部门应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程序。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相应经营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加强事后监管。各涉企许可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并结合“三定方案”明确的监管职责,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

  五、告知承诺制与现行管理制度是否并行实施?

  告知承诺制与现行管理制度并行实施,纳入清单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鼓励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六、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风险如何把控?

  除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外,建立防范机制。各涉企部门根据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七、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将承担什么责任?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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