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厅领导批示,厅组培处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综合我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实际,在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厅组织培训处副处长顾丹作为我系统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闫道欣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邮编:430071省司法厅2022年10月24日附件: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厅领导批示,厅组培处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综合我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实际,在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厅组织培训处副处长顾丹作为我系统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1025日至10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1031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闫道欣

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

编:430071

省司法厅

20221024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