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监管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配套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改革范围
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首批选择药店业、饭店业、超市业、旅馆业等10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见附件1)。以申请企业自愿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见附件2),即视为符合亮证要求,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实现“一业一证”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
三、工作任务
(一)重构申请模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一是整合优化办事指南。按照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对试点行业所涉及的多个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整合优化,形成可同时办理行业多项许可(备案)事项的“一业一证”办事指南,做到一次性告知。二是制定行业综合许可证申请表。将“一业一证”涉及的许可备案申请表单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可一次性申请行业经营所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同时,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人根据要求一次性提交。
(二)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推送”。
一是构建窗口。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一业一证”综合窗口,负责受理、转办、发证,并逐步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就近办理。二是一窗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受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涉及的多个事项,将数据推送相关部门并联审批,部门审批结果统一汇集至发证窗口,发证窗口负责联系申请人现场取证或通过快递免费送达,实现一次办结、一次出证。三是搭建平台实现一网推送。落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在原有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功能,增加并联审批信息推送,增加行业综合许可证生成、加盖电子印章和打印功能,探索便捷查询、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持续提升网上申办系统智能化水平,让申办许可像网购一样方便。全面实现行业综合许可证电子化,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探索智能审批模式。
(三)再造审批程序,实现“一同核查、一并审批”。
一是联合踏勘。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由“一业一证”综合窗口发出联合踏勘指令,统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次性联合勘查,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二是简化程序。简化各部门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对简单审批业务授权受理窗口接件即办,对复杂但高频的审批业务原则上实行双岗负责、一审一核办结。压减审批承诺时限,除特殊事项外,行业综合许可的办理时限原则上按照整合前各单项许可的最短时限确定。三是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外,对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前后容易发生变动的审批条件,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符合相关审批条件的材料。对耗时长、成本高且开业初期勘验难以体现日常经营状况的检验检测类审批条件,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市场主体免于提交检验检测报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许可部门应当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予以公示,守牢风险防范底线。
(四)转变监管方式,实现“一证准营、一体监管”。
一是实行全市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行业类别、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制证机关(制证机关为宜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加盖宜都市行业综合许可证专用章)、制证日期和集成单项许可信息的二维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二是依法调整。有关部门依法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中本部门负责的许可事项需进行变更(包括增项、减项等)、注销,由“一业一证”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撤销、吊销的由许可部门出具撤销、吊销决定书,由“一业一证”综合窗口变更行业综合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中其他内容根据关联程度依法作出调整,承担统一受理和发证职责的机构应当配合开展工作。三是推行行业综合监管。市场主体填报年报公示信息时一并填报行业经营有关信息,政府部门将有关市场主体纳入持续监管。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由相关许可部门会同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细则,理顺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彻底扭转政府监管“单打独斗”现象,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1年8月20日前)。选定首批“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目录清单,编制每个试点行业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不断优化审批方式。(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许可部门)
(二)推进系统建设(2021年8月-9月)。依托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增加并联审批信息推送,增加行业综合许可证生成、加盖电子印章和打印等相关功能,试运行网上办理,并探索掌上办和自助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许可部门)
(三)开展试点(2021年8月20日起)。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平台未投入运行前,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稳步推进“一业一证”工作的开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许可部门)
(四)持续优化更新。在总结“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需求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将行业范围扩大,及时纳入改革范围,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对因改革调整、取消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试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企许可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深入探索和升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推进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各部门确定专人对接,对职责范围内的“一业一证”任务做好配合工作,各有关许可部门要充分认可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效力,切实担负起推进落实、强化监管的主体责任。
(三)明确权责关系。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由实施行政许可部门承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知晓“一业一证”改革可办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等,并加强对改革的认可度。
附件:1.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行业目录(第一批)
2.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参考)
附件1
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行业目录(第一批)
序号 | 行业 |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办理条件 | 许可证名称 | 办理时限 | 办理方式 |
1 | 药店业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第三类需办理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告知承诺制 | ||
2 | 饭店业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査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3 | 超市业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需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4 | 旅馆业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市公安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5 | 歌舞娱乐业 | 依法登记的歌舞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营业食品类需办理(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6 | 健身(游泳)业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涉及游泳类需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涉及游泳类需办理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2个工作日 | 承诺件,需现场查勘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营业食品类需办理(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7 | 便利店业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8 | 书店业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营业食品类需办理(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9 | 电影院业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营业食品类需办理(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
10 | 公共浴室业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局 | 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需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涉及营业食品类需办理(除仅销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300平方米以下无需办理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即办件 | 告知承诺制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无其余办理情形 | 办结通知书 | 1个工作日 | 陆城城区需现场查勘,其他乡镇采用告知承诺制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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