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第107号)
栏目: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枝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第107号)

枝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1〕第107号)

日期:2021-09-28 11:41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梁艳

白洋镇赵家铺村、骆家冲村、张店村、滚钟坡村、善溪窑村和顾家店镇马家铺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和第五项“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枝江市人民政府拟征收白洋镇赵家铺村、骆家冲村、张店村、滚钟坡村、善溪窑村和顾家店镇马家铺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枝江市2021年度第10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枝江市白洋镇和顾家店镇,用地总面积30.6848公顷,其中白洋镇赵家铺村2.0218公顷、骆家冲村1.1978公顷、张店村7.3003公顷、滚钟坡村10.7507公顷、善溪窑村5.2683公顷,顾家店镇马家铺村4.1459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由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枝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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