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伍家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根据《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宜市分类办〔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根据《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宜市分类办〔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开袋检查、破袋投放新模式(以下简称“新模式”),进一步推进源头精准分类,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居民投放环节存在的分类不精准、责任不落实、实际效果偏低等系列问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分类准确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 95%、80%、38%。

   三、工作任务

   (一)居民小区逐步推行新模式。2021年伍家岗区共推进199个新模式小区,各街乡根据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统筹部署按时推进。一季度完成6个新模式试点小区推进并总结试点经验;二季度完成65个、三季度完成64个、四季度完成64个;三、四季度任务小区由各街乡负责对网点进行改造。二、三、四季度所有任务小区设置1个月攻坚期和1个月移交期,攻坚期内社区(村)负责每个投放点至少配置1名桶边劝导员+1名记录员,做好开袋检查、引导居民破袋分类投放、台账记录等工作。社区(村)发动下沉党员、志愿者参加新模式入户宣传、桶边值守等工作,物业、业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以下简称督导员)在非投放时间开展日常巡查和精准劝导工作。攻坚期结束后转入移交期,移交至物业企业、社区(村)纳入日常管理并长效保持,新模式小区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5%,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各街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二)常规小区有序运行。除新模式推进小区以外其他所有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因拆迁改造确实不能开展的小区由街乡书面报告),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封闭改造纳入新建住宅竣工交付使用重要内容和老旧小区改造必备内容。社区(村)、物业企业保障每个小区有督导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投放准确率70%以上,确保过渡期平稳有序运行,之后逐步按照新模式推进。(责任部门:各街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三)临街门店推广收运新机制。临街门店实行“精准分类、巡回收集”新机制,街乡、社区(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宣传,讲透“新机制”的意义,充分征求意见,协调交警部门合理确定临时停靠点。采用“音乐线”收集方式,合理规划线路,定时定点、巡回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随车司机和收运人员引导商户正确投放。(责任部门:各街乡、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交警大队)

   (四)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宣传发动全覆盖、硬件设施全覆盖、分类过程全覆盖”目标,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公园广场、车站(含BRT站台)、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和场所,全面消除不设置分类容器、不分类投放、不分类收运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推进源头减量。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限制“过度包装”相关规定;大力推进落实国家“禁塑令”和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工作;逐步落实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和落实餐饮单位“光盘行动”、机关单位“无纸化”办公工作。加强农村源头减量工作,探索家庭厨余垃圾堆肥产品农业化利用标准,解决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衍生品消纳问题,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两网融合”工作。培育可回收物回收特色企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分拣中心,创新回收模式,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分类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统筹高、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建设数据分析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街乡、区城管局)

   四、工作措施

   (一)“新模式”小区

   1.发动期。一是组建工作小组。明确由社区(村)书记担任组长、物业经理或业委会骨干担任副组长,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下沉党员干部、小区志愿者、热心居民等组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推进工作小组(可细分为统筹协调组、宣传发动组以及督查指导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物业小区突出“生活品质要求高”特点,杂居小区突出“改善人居环境意愿强”特点,城郊小区突出“熟人社会、邻里关系”特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新模式推进工作。社区(村)联合物业公司、业委会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确定分类投放开放时间段和时长。明确各方责任分工、运行机制、人员队伍、物料配置、收运服务对接、督导巡查、宣传引导等要求,做好方案的宣传、公示。三是全面宣传引导。通过在小区出入口张贴告知书、上门入户告知、小区业主联络群告知等方式,保证每户居民清楚了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透“新模式”的重要意义。选用熟悉小区居民情况、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知识熟练的物业人员、网格员、党员(自管、退休或下沉)、热心业主、专职人员等作为桶边劝导员,进行统一培训,上岗人员做到“会讲、会分、会劝”,培养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四是完善网点改造。各街乡负责对任务小区内现有分类投放网点按分类棚改造标准(见附件1)进行封闭改造,实现非投放时间段封闭管理,公示投放时间、收运时间、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配备必要的洗手设施、破袋器、分拣夹等附属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拿出公益性收入,用于安装监控、照明、分拣台等有助于新模式开展的设施。改造完成后向区分类办申请验收,网点改造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按对应经费标准据实拨付至相应街乡。(责任部门:各街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2.攻坚期。一是落实工作职责。攻坚期落实每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有1名桶边劝导员+1名记录员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做好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并对业主分类投放情况建立每日明细台账,坚持“帮忙分--指导分--督导分--强制分”的工作路径,注重稳步推进、化解矛盾、以分类效果为导向,打好“人情牌”、“脸面牌”、“政策牌”。物业公司、业委会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非投放时段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在攻坚期实施初期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将居民分类情况形成小区红黑榜并定期公示。通过台账记录、日常巡查、监控追踪等手段,及时发现不按时投放、不分类投放的居民户,形成工作台账,找出党员户、学生户、单位户,整合组织、教育部门以及单位力量进行精准劝导,跟踪回访,确保逐一销号。对不按要求投放的居民,采取劝导教育、黑榜公示、行政执法等形式进行教育及处罚。(责任部门:各街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

   3.移交期。一是建立移交工作机制。攻坚期后,逐步减少值守、督导、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实现居民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社区(村)将分类网点设施移交物业进行日常管理,并保留专职督导员进行巡查。区物业办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街乡、社区(村)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厨余垃圾考核称重机制。对居民小区厨余垃圾进行考核称重,厨余垃圾准确率低于80%不予收运,倒逼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及分出量稳步提升。三是建立检查验收机制。新模式运行稳定后由各街乡向区分类办申请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与推进工作经费挂钩。验收不合格的小区由所在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书面分析原因并承诺验收合格期限,并由街乡、社区(村)管理运行至验收合格。(责任部门:各街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二)常规小区

   加强常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压实社区(村)、物业企业等各级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工作职责,引导居民形成自觉分类良好习惯,推动小区尽快向新模式转变。一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因地制宜完善垃圾分类运行模式,不搞“一刀切”。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础社会治理工作,强化与行业部门联动,完善家庭、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社会组织、学校协同推进机制。二是提升督导员团队工作能效。合理调整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结构,组建一支具有综合协调、宣传培训、业务指导能力的工作团队,确保督导员发挥实效。三是提升督导考核成效。街乡制定督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优化督导员职责分工,建立科学、公平、可操作性强的督导员绩效考核长效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坚持绩效考核与工作成效挂钩,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督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科学、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街乡)

   (三)临街门店

   道路临街门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按两类模式实施。一类为餐饮门店,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日产生量20公斤以下的采取定时定点巡回收集模式进行收运。对于厨余日产生量20公斤以下临街门店实施收运时,有停车条件的在道路两边设置临时停靠点;没有停靠条件的,由临街门店将厨余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和场所进行投放。另一类为不产生厨余垃圾的门店,其他垃圾实施巡回上门收集模式。原有临街设置的生活垃圾容器实施拆桶入店和退桶入院等工作,保障道路干净整洁。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引导临街门店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街乡、社区(村)及时反馈、协调解决收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道路收运新机制顺利开展。(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乡)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体制机制。街乡、社区(村)党委一把手亲自抓,定期听取新模式小区推进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人工作职责。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加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新模式宣传工作;区教育局结合《伍家岗区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社区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实践联动;区住建局(区物业办)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督促区直机关等公共机构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团区委、区妇联结合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

   (三)加强检查监督,创新评价体系。建立逐级逐层评价体系,区级对街乡、街乡对社区(村)、社区(村)对小区,形成街乡排名及社区(村)、小区红黑榜,月评价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区住建局、街乡建立对物业公司评价体系,按月对物业公司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物业相关综合考评,对主动履职物业公司进行表扬,对履职不到位物业公司采取纳入信用评价、取消星级评定、媒体曝光、小区挂牌等措施。公共机构加强对本部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落实“五个一”工作,即:拟定一份通知、明确一个标准、组织一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价、每季度落实一次通报,巩固部门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加强对区直单位、重点行业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检查评价,评价结果在区级媒体进行公示。

   (四)落实执法跟进,强化执法保障。健全街乡、城管、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执法衔接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常态执法项目,定期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市场、商铺、餐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对混合投放、乱扔乱倒、乱堆放生活垃圾等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一次劝导、再次上门、三次处罚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的属地管理责任,通过查办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宣传等形式,切实发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办案的震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六、工作保障

   (一)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及时按期拨付,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 障。

   (二)加强考核问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相关部门依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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