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关于2021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9-15 17:41来源: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作者: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拟就2021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2021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三、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遴选两家供应商,为中心食堂提供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糕点、肉类、蛋类、禽类、干货及调味品、面条、豆制品、奶制品等食材,服务期一年。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序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2021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3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备选方案

  

 

  不接受

  

 

  5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6

  

 

  信息公告媒体

  

 

  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http://ghj.yichang.gov.cn/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0

  

 

  最高限价

  

 

  在报价一览表报出下浮系数K,其中1≤K≤20。

  

 

  11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1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存档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因素

  

 

  1

  

 

  商

  

  务

  

  评

  

  价

  

  40

  

  分

  

 

  业绩要求

  

 

  10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食堂外包或食材供货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同一项目业主不得重复计分。(供货内容过于单一的业绩不予计算,提供供货合同月结发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体系认证

  

  

 

  6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农残检测设备

  

 

  3分

  

 

  供应商具有农残检测设备的得3分;(提供农残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及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管理人员

  

 

  10分

  

 

  1、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岗位配备齐全、分工明确的,且包含项目负责人、下单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合同结算人员等岗位,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提供项目成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健康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人员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成员中每具备一名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培训证书和2020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人员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配送司机需提供开标日一个月内核酸检测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1人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资源配置

  

 

  2分

  

 

  供应商自有冷链配送车,且承诺后期使用该车辆进行配送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和车辆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及承诺函原件)

  

 

  配送或营业门店

  

 

  3分

  

 

  供应商在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的营业门店,且单体店面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3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得2分,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得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提供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单体门店照片)

  

 

  食品安全承诺

  

 

  6分

  

 

  1、供应商必须承诺供货期间,保证食品质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若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在签订合同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2分。

  

  2、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当日供应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合格凭证;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2分。

  

  3、供应商必须具备不少于2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保单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技

   术

   评

   价

  

  50

  

  分

  

 

  服务方案

  

 

  15分

  

 

  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食材供应措施、加工措施、配送方案、价格调整方案及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度。根据方案完善且全面具体的情况得1-15分。

  

 

  供货渠道

  

 

  10分

  

 

  供应商须详细描述主要食材(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糕点、肉类、蛋类、禽类、干货及调味品、面条、豆制品、奶制品)的供货渠道,提供供货商的授权、供货合同、食材质量和特性介绍等相关资料。主要食材供货渠道非常详细、可靠、稳定、安全的情况得1-10分。

  

 

  项目应急方案

  

 

  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缺货补货应急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根据非常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情况得1-5分。

  

 

  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10分

  

 

  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新冠疫情的详细防控方案(包括消毒清洗制度、人员管理方案、冷链食品检验检疫方案、疫情应急处理方案、突发疫情时对供货的具体安排措施),

  

  根据各项内容的描述详尽情况得1-10分。

  

 

  食品溯源系统

  

 

  10分

  

 

  供应商建有完善的食品溯源系统得1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购买合同及系统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3

  

 

  价

   格

   评

   价

  

 

  价格分

  

 

  10分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

  

 

  六、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下载地址:

  1、发放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4日;

  2、下载地址: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官网(http://ghj.yichang.gov.cn/)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7时3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一楼1006室(宜昌市环城东路60号)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9月26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三楼会议室(宜昌市环城东路60号)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晓波

  联系电话:0717-6752596
附件:食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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