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02
各中心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各幼儿园: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

各中心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各幼儿园:

  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步骤与时间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城区公办中小学含实验小学(长坂路校区、环南路校区、航空路校区)、东门小学(子龙路校区、雄风路校区)、北门小学、太子桥小学、东群小学、实验中学、玉阳中学(广家洲校区、熊家山校区),由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幼儿园依托“当阳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7月6日上线)实行网上办理。

  1.注册登记。7月6日—11日,新生网上登记,家长应从军人子女证明、监护人房产、学生户籍、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口)等四种信息中选择一种进行文字信息登记,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具体注册登记办法见《当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问答》(附件2)。

  2.资格审查。7月13日前,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由学校组织专班入户家访,对提交的资料信息逐一审核,并进行大数据比对,信息真实且符合服务区范围的,确认其就读资格。

  3.学位确认。7月15日前,由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生对象,按照军人子女、双证合一(监护人房产与学生户籍地址信息一致)、房产、户籍(户籍有具体地址者优先,2020年7月1日前落户者优先)的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如学位不足,则由教育局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有居住证的非当阳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分布情况,调剂安排就读学校。

  4.入学通知。7月18日前,入学通知逐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家长预留手机号码。8月30日各录取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及入学须知。

  (二)其他公办中小学招生。其他公办中小学招生由各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参照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时间节点及要求同步线下办理。

  (三)民办当阳育林学校招生。招生报名通过“当阳育林学校招生程序”(6月21日已上线)办理,招生简章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发布。

  1、招生计划。小学招生144人。初中招生360人(含育林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其初中189人)。

  2、登记录取。6月21日—7月5日,实行网上登记申请。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邀请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实施全程录像。录取结果经教育局审核确认。

  3.学位确认。7月8日前由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录取对象,并告知家长于7月10日前到校缴费确认学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如果出现招生缺额,由教育局组织补录。报名入学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学生被育林学校录取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其他学校学位。

  (四)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各校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为准按标准班额设置班级数。标准班额为小学≤45/班、初中≤50/班,凡超过班额数的均不能再接收调剂生源。

  三、学位调剂

  属当阳市户籍人口,但在非户籍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就读暂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时间为7月18—25日。按照以下步骤具体办理:

  (一)家长向已录取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

  (二)已录取学校及中心学校对提交的资料审核签字确认。

  (三)申请到有空余学位城区学校就读的,申请表交相关学校家访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拟转入学校统一交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学位紧张的玉阳中学广家洲校区、东门小学子龙路校区、北门小学、实验小学长坂路及环南路校区不接收转学调剂生源。申请到非城区学校就读的,由所属中心学校依据所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如果学位不足无法调剂的,一律在原录取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招生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将政策宣传、组织登记、信息审核、接访答疑等工作细化成任务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准确、工作落实。

  (二)广泛招生宣传。各地各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家校群、设立宣传咨询点,以及主流微信公众号推送、张贴宣传招生政策、发放《当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问答》(见附件2)等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及招生管理平台运用等宣讲到每一名适龄儿童家庭。同时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保障特殊学生。各地各校要按规定接收随迁子女及随班就读学生就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任何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设置奖金、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民办学校还将核减10%招生计划。对参与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教育,确保认真履职,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教职工及相关工作人员,由教育局机关纪委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对违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通报其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五)加强诚信教育。教育家长保证申请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学位选择机会。

  

  当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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