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远安县盘古至棚镇公路改扩建工程盘古段监理招标公告
栏目: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3 加入收藏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远安县盘古至棚镇公路改扩建工程盘古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远安县盘棚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盘古至棚镇公路改扩建工程盘古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远安县盘棚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招标人为远安县盘棚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盘古至棚镇公路起于G241国道的嫘祖镇盘古,经青峰,在嫘祖镇转入G347国道,经广坪,止于洋坪镇棚镇,与S224省道相接。该项目路线全长31.123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本次招标的盘古段(K0+112-K8+929.419),路线全长8.817公里。其中大桥220.5m/1座,涵洞18道,通道2道;路面结构采用18㎝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30㎝水泥稳定碎石+7㎝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5㎝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2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监理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包括监理合同段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及沿线绿化环保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3)近五年内(2011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条8公里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和一座大桥及以上施工监理业绩。(8公里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含大桥施工业绩也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 年11月1日至 2016 年11月10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柒万元整(¥7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远安县交通运输局、投资湖北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盘棚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远安县嫘祖镇

  联系人:韩忠诚

  电话:138724957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169号华祥商业中心住宅楼5号楼一单元1101室

  邮编:443000

  电话:0717-6855788

  联系人:刘朝晖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