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的解读
栏目: 兴山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09
一、出台背景为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兴山整体形象,结合全县交通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并报请县政府批准,2021年6月21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城区交通秩序和国省主干道测速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该《通告》的出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兴山整体形象,结合全县交通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并报请县政府批准,2021年6月21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城区交通秩序和国省主干道测速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该《通告》的出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交通是一个城市的名片。交通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古夫城区硬件进行了“提档升级”,交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程度完善和改观。如若放任车辆乱停乱放,城区整体形象仍然难以提升。为此,从规范秩序、提升形象、方便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等多角度出发,采取了主干道禁停、局部限时停、部分路段单边停等多种措施,对城区车辆停放秩序进行规范。

  二、相关说明

  1、主干道禁停。香溪大道后河加油站至大连路路口(春山晓月)路段、高阳大道全段、丰邑大道全段、永安路大桥头至政府广场路段、昭君路全段、湖南路丰邑大道路口(实验小学)至香溪大道路口路段、妃台路环昭君广场路段。上述主干道是城区的交通“动脉”,车流量大,如不采取禁停措施,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和交通堵点。

  2、局部路段限时停。经过统计,目前停车位需求较大路段主要集中在桑树拐至香溪郡沿途。香溪郡小区实有住户2321户,小区物业统计业主车辆2021辆,规范性停车位699个。经实地调查,小区内可满足890台车辆停放,占用香溪大道停放的业主车辆280台左右。因此,对香溪大道大连路路口至香溪郡小区路段实行车辆限时停放。每天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18时30分至次日7时允许车辆停放,其他时段禁止车辆停放。限时停车可以有效避免“僵尸车”长期停放,占用有限的道路资源。

  3、部分路段单边停。大连路允许机动车在南侧(一中宿舍楼、兴发小区一侧)单行道内允许机动车单边停放;在周边没有停车场、有条件停车的小区道路和次干道内单边施划部分停车位,方便周边居民车辆停放。

  4、管控车辆停放车型。城区内道路上施划的限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只允许小型汽车停放,禁止中型以上客、货车停放。

  此外,我县道路临水临崖,绝大多数道路时速交通部门设计为40KM。山区道路条件有限、交通环境复杂,限制车速是目前事故预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目前,上级业务部门基于规范测速行为、设备备案要求等原因,已将全县测速系统全部停止运行。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需重新对全县测速系统进行报批。因前期我县设置的固定测速限速值过高(均为大车60KM/h,小车70KM/h),与接壤的G209国道巴东、神农架新华以及G347国道神农架木鱼、S312省道夷陵区、S252省道保康限速(均为大小车50 KM/h),同条道路、通行环境一样但同路不同速,无法客观上取得事故预防效果。(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才能计入交通违法,限速值70KM/h,计入违法时速要达到84KM/h以上)。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全县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实际,对货车通行量较大的G347国道、G209国道、S312省道等国省主干道实行大小车限速50公里/小时;对宝峡线、水上公路,设定大车50KM/h,小车60KM/h的限速值。参照周边地区山区县市区做法,对大货车时速超过63公里、小车时速超过75公里的,记录为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违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罚。

  兴山县公安局

  2021年7月9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