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枝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宜昌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明确监测对象范围和内容(一)监测对象及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进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宜昌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监测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及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进行监测。2021年全省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我市按省收入监测标准执行),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省定监测线合理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二)监测内容。根据国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

  (三)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一是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应急、水利湖泊等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影响;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密切监测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影响。二是防范经济风险影响,农业农村、发改、供销、统计等部门要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监测研判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务工收入骤减、公益性岗位大幅减少等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影响。三是防范社会风险影响,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医保、卫健等部门要评估禁捕退捕、野生动物禁养、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医疗保障等重大政策调整影响,以及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及时排查预警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预案,落细落实帮扶措施,适时评估风险消除结果,形成工作闭环,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

  农户自主申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向村(居)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者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提出申报。

  基层干部摸排:采取集中摸排和常态化摸排相结合,全市每年年底或年初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排查,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重点对象排查;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合日常走访、低保核查、屋场院子会、信访投诉等掌握情况,开展常态化摸排。

  部门筛查预警: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制定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标准,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将本行业的预警信息及时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分发镇村核实。

  (二)监测程序。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查、村级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承诺授权:通过监测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见附件2),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民政、人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对申报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向镇村反馈。对有负面清单的,做好备案和解释工作。

  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对虽有负面清单但实际支出远远高于财产状况的,可由镇(街道)提请市专题研究,经批复同意后可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市级确定: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

  录入系统:由市乡村振兴局组织镇村信息员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严格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应有公示单位、公示期和监督电话,要及时回复处理公示结果,应注意保护公示对象个人稳私,进行相应脱敏处理,不要公示身份证、电话及门牌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三、及时开展精准帮扶

  (一)落实监测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要逐户落实监测帮扶责任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第一书记为监测帮扶责任人;未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村书记或市直联系单位班子成员为监测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3户以上的村可安排工作队员和镇驻村干部监测帮扶。监测帮扶责任人要加大监测帮扶力度,及时准确掌握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变化,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定期会商研判,做好跟踪回访,原则上每月上门或电话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一次,直至风险完全稳定消除。

  (二)有针对性进行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利用行业部门政策、财政衔接资金、社会帮扶等资源,从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小额信贷、教育资助、危房改造、兜底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开展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根据监测对象发展需求和能力,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政策盲目叠加,出现泛福利化;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人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四、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

  (一)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调整优化帮扶措施。

  (二)规范风险消除。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确定”的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并在系统进行标注。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帮扶措施可能出现风险反弹的监测对象,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压实责任。全市上下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乡村振兴局履行工作专责。镇村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相关行业部门履行部门责任,市民政、教育、医保、卫健、住建、公安、人社、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信访、残联等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职能,按照《枝江市行业部门防返贫预警监测责任分工表》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统计、季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及时研究应对措施,调度解决倾向性问题,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行业部门预警监测数据共享共用,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建立重点督导机制,对镇村预警信息调查核实反馈的精准性、帮扶措施落实的实效性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导。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规模性返贫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应纳未纳、应帮未帮,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枝江市行业部门防返贫预警监测责任分工及预警信息处理流程》

  2.《农户承诺授权书》(参考模版)

  附件1

  枝江市行业部门防返贫预警监测责任分工表

  

序号 责任部门   筛查和反馈防返贫预警信息 推送政策落实信息
1 民政局 筛查反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及出现因病因灾等突发意外情况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生活困难的农户预警信息,每月5日前反馈。 1.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明细;2.死亡人口火化名册,每季度推送。
2 教育局 1.筛查枝江市籍学生在市域内学校接受教育期间特别困难学生的预警信息;
2.反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实时反馈。

  

各学段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明细,春、秋季学期各推送一次。
3 医保局 1.反馈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的患者预警信息;2.低收入人口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明细,每季度反馈。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享受参保补贴明细,年度推送一次、办理及享受慢性病门诊明细,年度推送两次。
4 住建局 筛查反馈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信息,每月5日前反馈。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明细,每月5日前推送。
5 水利湖泊局   筛查反馈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的农户信息,每月5日前反馈。 解决饮水安全农户信息,每月5日前推送。
6 卫健局 1.筛查发生重大突发疫情、慢性病、地方病、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过渡医疗保障政策调整等风险隐患信息;2.反馈住院治疗无效死亡(出具死亡证明)的农户预警信息,每月5日前。 1.脱贫人口享受“四位一体”或三重制度保障政策明细;大病集中救治明细;
2.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死亡信息,每月5日前推送。

  

7 残联 筛查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预警信息,每月5日前反馈。 残疾人新增办证有关信息,每月5日前推送。
8 人社局 1.筛查反馈就业困难人员、失业或返乡回流人员、“两后生”未就业信息;2.筛查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务工收入骤减等风险隐患情况,每月5日前反馈。 1.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代缴养老保险等政策明细,季度推送;2.脱贫人口和监测对参加、领取养老保险名册,年度推送。
9 应急管理局 1.反馈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火灾等风险隐患信息;2.反馈重大风险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含)、因灾房屋受损的农户预警信息及受灾补助发放到户情况,灾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  
10 农业农村局 反馈产业项目失败、大面积减产、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重大动物疫情、禁捕退捕政策调整等风险隐患信息;2.反馈亏损2万元以上(含)的农户预警信息,事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 1.产业奖补发放到户明细;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3.脱贫村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年度推送。
11 公安局 筛查反馈因事故、各类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劳动力死亡或失去劳动能力、有重大经济损失的农户信息,实时反馈。  
12 司法局 筛查反馈家庭重要劳动力因服刑导致家庭收入骤减等情况,实时反馈。  
13 信访局 筛查反馈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生活困难的农户预警信息,实时反馈。  
14 金融办 筛查扶贫小额贷款存在逾期风险的预警信息,每月5日前推送。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及贷款贴息政策明细,每月5日前推送。
15 乡村振兴局 负责收集汇总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比对分析,及时向镇村和部门反馈预警信息;督导镇村开展核实整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将各行业部门推送的政策落实信息梳理汇总后推送到各镇。
16 其他部门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反馈本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和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信息。  

 

  备注:1.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监测内容:本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分析、防范预案、研判处置及措施落实情况、风险消除评估结果等。

  2.农户防返贫信息预警内容: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商市乡村振兴局确定,其中必备要素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在镇村、主要风险事项、享受补贴等。

  枝江市行业部门防返贫预警信息处理流程

  附件2

  农户承诺授权书(参考模版)

  村委会: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村村民,家庭共人,目前因 ,导致生活困难,现申请纳入监测对象。本人代表全家成员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及授权:

  1.本人已知晓申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有关政策和程序。

  2.本人承诺提供的申报信息真实,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人授权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家庭(包括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收入支出信息、财产信息,授权公示身份信息,配合核查工作。

  4.本人承诺尊重、接受核查结果。

  授权人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备注
       
       
       
       

 

  承诺人:(签章、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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