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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坚持“四个到位”推进登记宗教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05
宜昌市坚持“四个到位”推进登记宗教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
日期:2021-11-05 17:42来源:宜昌市民宗委 当阳市民宗局 西陵区民宗局
责任编辑:宜昌市民宗委

  为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民宗委安排部署,我市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中,坚持“四个到位”,以登记促规范,顺利完成当阳玉泉寺、城区方济各堂等5个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精心部署到位。准确把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宗教法治化水平的高度,由市民宗委主任黄海牵头抓总,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明确目标原则要求,主动推进试点登记工作。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各地民宗部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信教群众骨干等人员,广泛宣传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紧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宗教界充分了解法人登记的意义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依法开展教务的自觉性。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政策解答和交流座谈,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为宗教界人士释疑解惑,争取理解和支持法人登记工作。

  三是全程服务到位。指导各地民宗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工作对接和统筹,严格按照《湖北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单位登记规范指引》,会同登记机关民政部门抓好摸底、培训、指导、实施登记四个环节,安排专人一对一全程指导,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共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按照“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加强与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窗口的信息沟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件,按“即办件”确保“只跑一次”,提高办理效率。当阳玉泉寺、宜昌市城区方济各堂等首批试点场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当场领取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单位证书,开启了宗教场所法人治理新模式。

  四是统筹管理到位。把法人登记工作作为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的重大举措,统筹落实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地宗教活动场所修改完善人员、财务、安全、外事等管理制度,全部建立财务定期公开制度和宗教场所服务管理责任挂牌公示制度。在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后,各地民宗部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换届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开展平安宗教场所、“五好”宗教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推动了宗教场所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2021年9月,当阳玉泉寺、宜昌市城区方济各堂等5个宗教活动场所被市民宗委命名为“五好”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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