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枝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25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省政府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了《湖北省自然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省政府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了《湖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宜昌市政府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了《宜昌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为了做好枝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政府于2021年1月25日印发了《枝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并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出了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李克强总理指出,我国自然资源禀赋不足,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内容是什么?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枝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内容如下:

  (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做好本级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1.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

  2.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3.开展湿地、草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4.开展林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5. 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

  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时间安排

  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国家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说明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会影响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不会搞重复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划清“四个边界”,支撑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和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不会限制发展空间;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仅仅是确权登记的统一,行业管理职责仍在相关部门,不会影响自然资源管理现有体制和格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果涉及调整或限制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不动产权利,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会搞重复登记。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