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城区居民小区电动车 违法违规停放、私拉线路乱充电的通告
栏目:宜昌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为切实防范居民小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全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宜昌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集中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私拉线路乱充电等工作通告如下:一、禁止在居民小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为切实防范居民小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全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宜昌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集中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私拉线路乱充电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居民小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禁止从居民住宅内私接电源,“飞线”(从居民住宅腾空放电线至室外)为电动车充电。对拒不整改或妨碍整改、整治工作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区各居民小区所属的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线路停放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对阻碍清查整治工作,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城区各居民小区所属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在小区内设置安全的充电区域,安装具有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的充电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四、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部分小区主管单位应当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线路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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