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22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枝江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2日&nb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枝江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枝江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宜昌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先证后核 证照同步”工作方案》(宜府办发〔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便民度,提升审批质效。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风险可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其中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实行“先证后核”,实现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一天办结”目标,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和“准入易、准营难”等难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发布事项清单。各部门按照《枝江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枝市监委〔2020〕1号)要求,结合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对本部门实施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进四扇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事项外,其余全部纳入“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范围,并形成“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事项清单对外公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取消、下放等变化,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局、市直相关部门)

  (二)统一规范告知承诺。各部门分别制定本部门告知承诺制事项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各部门应制定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服务窗口、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下载。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属于联合惩戒对象或者存在曾经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精简整合申请材料。各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许可规范要求,坚持能并则并、应减尽减的原则,全面整合企业设立和经营许可登记注册信息,对已经掌握的各类许可需要的相同基础资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等),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对不属于许可环节必须的资料全部免予提交;对在现场核查环节可以收集的材料,不要求申请人在许可环节提交。各部门应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实行清单管理,及时进行公示,细化明确各环节所需材料。(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依托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应用功能,打通部门之间横向关联数据通道,实现“证”“照”有机衔接,为“证照同步”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审批平台要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再造审批流程,适应高效便民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五)严格限时证后核查。对以“告知承诺、先证后核”方式取得许可的申请人,许可部门应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限期完成现场核查程序。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相应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接收和下载“告知承诺、先证后核”相关数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建立统一的 “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示。加强信用监管,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办负责统筹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部门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 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反映工作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营商办要把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内容予以考核,同步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督促,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枝江市2021年“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改革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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