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会议 持续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新经验新成果 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0月2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立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

  10月2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立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马泽江,市领导张桂华、王国斌、汪伟、张航宇、谢胜利、上官福令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王立指出,近年来,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明显,连续四年在全省法治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荣获全国首批、全省唯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值得充分肯定。要在已取得的良好成绩基础上,持续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新经验、新成果, 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王立强调,要高质量开展科学立法,针对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实践经验结合起来,立符合宜昌实际的法,立人民群众拥护的法。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尺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提升政府法治效能,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力打造宜昌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记者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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