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关于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关于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日期:2021-11-10 08:53 2021-11-10 08:53 来源: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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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为加强对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开展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审计服务机构前来参加应聘。

  1、项目编号:PHTXJK(2021)F001号

  2、项目名称: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7年-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3、审计内容: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17年1月——2021年8月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方具体要求请到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财务办公室领取(注:宜昌恒裕集团破产管理人截止2021年8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66亿元)。

  4、工作成果提交时间:2021年12月20日以前提交审计报告初稿,由委托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属审计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如期完成审计任务,经委托方同意可适当延长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

  5、审计服务机构资格条件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与应聘须有总部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最近三年内,根据检察部门提供的查询档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⑵每个审计服务机构(含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自愿应邀,并同意严格按照委托人的相关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计内容;

  ⑶中介审计机构采取密封竞价的方式,向评标小组投标。

  6、在领取选聘文件时须向委托方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⑶参与应聘的审计服务机构若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总所(总公司)给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范围及时效,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7、领取选聘文件的时间及地址:

  领取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内);领取地点:夷陵区小溪塔三峡路17号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财务办公室,经办人:崔江林,电话:13886655756。

  8、选聘办法:

  ⑴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审计服务机构,按时提交报价单和承诺函。承诺函上须注明“同意委托方的相关要求,保证审计质量并按期完成审计任务,如因中介审计机构自身的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审计任务,委托方不支付其审计费用,并且不能参加委托方其他审计项目工作”(盖上审计机构公章);

  ⑵经过资格审查后,按密封的“报价单”(盖上审计机构公章)交给评标工作小组;

  ⑶评标工作小组按有关要求进行评审,按最低价成交的原则,综合考虑标段与审计机构规模、审计机构以前年度审计质量等因素,将评审初步结果报管理人组长会议。

  ⑷经管理人组长会议讨论通过后,管理人组长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

  ⑸经本次选聘成功签约的审计中介机构,能如期按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在委托方下次选聘会计中介机构时,同等价格上优先。

  9、答疑时间及地点:集中答疑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8:30-9:00,平时答疑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答疑人:胡传才,联系电话:13807206558;答疑会召开地点:宜昌恒裕集团破产管理人三楼会议室。

  10、选聘资料递交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选聘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至9:30;选聘地点:宜昌恒裕集团破产管理人三楼会议室。

  11、现场选聘时间:2021年11月16日9:30

  12、公告日期:本次选聘文件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

  宜昌恒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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