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2
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的规定,枝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联合对经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的规定,枝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联合对经县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提交的免税资格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认定的枝江市红十字会1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进行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资格有效期为五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枝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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