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纳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8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9个方面30项措施,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意见》要求,司法鉴定行业应突出党建引领,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的党组织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9个方面30项措施,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要求,司法鉴定行业应突出党建引领,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的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行业全覆盖;落实党建工作“三进”要求,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指导员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司法鉴定人选聘、培养、评优、表彰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中的政治把关作用。以“党员先锋岗”“党建示范点”为载体,持续有效、生动活泼地开展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优化机构发展格局,推动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严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登记,健全完善鉴定机构准入专家评审和能力考核制度,明确鉴定机构准入前资质认定流程;落实诚信评价机制,完善淘汰退出机制。

  《意见》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职业素养,提高司法鉴定人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落实鉴定人执业保障。

  《意见》要求,要完善质量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认可,积极引导和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和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内部法律审核,发挥专家在评审准入、质量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强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检查方式,公开检查结果。加强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监督,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执行收费标准。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完善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加强与办案机关、使用部门的衔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规定,保障司法鉴定人独立公正鉴定。加强投诉处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业专项治理,严格司法鉴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意见》要求,要强化公益属性。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和省委“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鼓励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指引、业务办理等职责。发挥公益作用,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费用减免机制,加强对边远贫困地区司法鉴定机构的扶持,引导司法鉴定资源向稀缺的区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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