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秭政办发〔2015〕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通知如下∶一、参保缴费政策(一)缴费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 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秭政办发〔2015 〕72 号)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政策

  (一)缴费对象∶ 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 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定12 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 元 、200 元 、300 元 、400 元 、500 元 、600 元 、700 元 、800 元 、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多缴多得。 100 元、200 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 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财政代缴的困难群体。

  政府补贴与缴费档次挂钩。缴费标准为100 元的补贴30 元、200-400 元的补贴45 元、500 元及以上的补贴60元。

  三)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时间为202 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特殊人群资助标准∶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 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由县财政 按最低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100 元。具多重身份的缴费困难人员,只代缴一次。鼓励特殊人群在自愿的基础上,多缴多得。

  二、征缴方式

  (一)自主缴纳。参保人员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楚税通、湖北农信、邮储银行、鄂汇办和支付宝等手机APP自主缴费。也可以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县内所有农商银行窗口和邮储银行窗口直接缴费。

  (二)签约批扣。对2021 年已经与农商银行签订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费扣缴协议的继续通过银行批量扣缴入库。当前因农商银行系统设置解约(需要持卡人本人到农商银行柜台凭身份 证输入密码和人脸识别)程序严谨,不再大力推行签约批扣。

  (三)集中征收。各乡镇村(社区)安排专职人员集中时间征收。

  三、部门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由政府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抓。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署、 督办考核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委会全面负责本村(社区)委 会征收的各项具体工作。

  县税务局∶ 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负责居保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征收方式和征收流程优化、 宣传培训;负责征收资金归集、汇缴入库、票证管理及退费的发起工作;负责征收期间的数据汇总、信息反馈、进度通报。

  县人社局∶ 负责参保关系登记和缴费核定工作;负责做好困难群体参保信息比对,做好符合条件的人员身份标识和社会保险帮扶;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指导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参保关系登记、转移等工作。

  县财政局∶ 加强经费保障,足额预算和落实特殊人群代缴资金;负责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等。

  县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并于每年6月30日、11月 20日前将平台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其他已脱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数据推送至人社部门,作为代缴保费依据。

  县农商银行∶ 负责做好已经汇审资料的签约或解约工作; 负责窗口征收工作;做好湖北农信 APP 缴费的运用辅导工作;集 中征收攻坚阶段协助做好现场征收工作。

  县邮储银行∶ 负责窗口征收工作;做好邮储银行APP缴费的运用辅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城乡居保征收工作对城乡居 民老年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站在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 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居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 使命感和责任感。各乡镇、各部门及各村(居)委会要要协 调、督促各村(居)委会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和物力加大征收力度,积极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面完成扩面征缴任务。参保率必须达到98%以上,其中困难群体和退捕渔民参保缴费率必须达到100%。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 力度,全面营造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 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业务培 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知政策、规范操作;各部门要强化合作、 信息互通、破解难解,确保征收工作按计划、按步骤稳妥推进 。

  (三)夯实责任,强化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主管部 门要把居保征收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履职尽责, 层层抓好落实。县政府将继续把城乡居保征收工作纳入各乡镇 和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一线督导, 确保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提高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要健全监管制度,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要实行“阳光操作”,严禁贪污、挪用、截留“两保”征收资金。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秭归县税务局 秭归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