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3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35号)要求,统筹推动中心城区提品质增能级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研究制定《宜昌市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二、主要内容《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35号)要求,统筹推动中心城区提品质增能级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研究制定《宜昌市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在全市县(市、区)实施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县城品质,建成一批畅通、有序、安全、便捷、美丽、智慧的现代化县城,为宜昌加快建设“一江两岸、主城引领、产业兴旺、功能强大、人气鼎盛”的滨江宜业宜居宜游之城、打造全省“两翼驱动”南部列阵主引擎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从“完善道路系统,改善出行环境”、“补齐服务短板,方便群众生活”、“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美丽宜居”、“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城市韧性”、“加强科技应用,提升治理能力”、“统筹县域建设,推进城乡一体”、“整治市容环境,实现有序管理”等七个方面,细化提出28项具体任务。

  (三)保障措施。为确保上述重点任务执行效果,提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支持、狠抓工作落实等三个方面的措施要求。

  三、适用范围

  宜昌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是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市住建局是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的主管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是全市县城品质提升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相关重点任务落实。

  四、核心举措

  (一)完善道路系统,改善出行环境。一是服务城市发展新平台。贯彻落实主城区“东进、北拓、中优”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形态由“半月形”向“满月形”变化。二是优化路网系统布局。编制修订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有序实施,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在引导城市集约高效开发、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等方面的功能支撑作用。三是大力推进绿色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的融合衔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交通设施适老化改造。四是着力加强停车供给。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布局与建设停车设施,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化。

  (二)补齐服务短板,方便群众生活。一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根据城区人口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居住社区建设。开展绿色社区、未来社区创建,实施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和公共活动空间。四是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入规模化特色主题乐园项目,着力打造文化娱乐产业和8小时外“夜经济”、“夜生活”。实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

  (三)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美丽宜居。一是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快推动县城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开展设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二是完善生活垃圾治理系统。城区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推进垃圾转运站建改项目,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大件杂物处置场建设。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全面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升主城区绿视率和花视率。加强县城出入口、城内重点区域、主街区和河湖岸线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口袋公园、街头绿地或小游园建设。加快公园和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四是塑造文化特色风貌。编制主城区风貌控制导则,全面加强城市设计。强化建筑设计管理,加强高层建筑管控,提升建筑品质。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及周边传统风貌和格局,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强化城市功能照明。五是加强绿道蓝道建设。以“串园连山”搭建公园城市生态脉络,以“水系连通”活化公园城市水系蓝网,以绿道和公园建设为载体,系统推进山体修复、水系治理及生态环境提升。

  (四)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城市韧性。一是完善供水供气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引清入宜”工程,新建点军二水厂、猇亭一水厂。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改造老旧水厂和供水管网,加快既有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建设猇亭-伍家岗、红花套-艾家高压燃气管道,启动建设城市燃气调度中心。规范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加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改造,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二是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推进“无内涝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城市污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能力,打造城市“海绵体”。三是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水平。编制修订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并有序实施。科学设置防灾避险场所和安全疏散通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同步配建和完善消防设施。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排水、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四是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租赁住房改建行为,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新建公共建筑要考虑平战结合要求,为改造临时医院、方舱医院预留条件。开展文明施工促进行动,推进规范化渣土消纳场所建设。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五)加强科技应用,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方式。以实施筑堡工程为载体,以“城市大脑”建设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城市大脑之“住建小脑”、“城管小脑”。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二是提高传统市政设施智能化水平。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三是开展智慧社区试点示范。实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加强社区智能快递箱等智能配送设施和场所建设。四是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转变建设发展与建造方式,提高建筑能效,降低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建筑品质。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加强推广应用。

  (六)统筹县域建设,推进城乡一体。一是开展就地城镇化行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布局县城、小城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推动滨江临水建城,引导人口、土地、交通、产业等要素集聚。二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合理布局建设城乡道路、供水、燃气、供电、信息、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推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补足县城短板,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力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建设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传承和保护传统村落。

  (七)整治市容环境,实现有序管理。一是整治环境卫生。推动大城细管,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完善考评体系,制订城市管理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马路办公巡查和处置机制,推进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维护标准。规范“城市家具”标准、设置及设施维护,规范城市停车管理。二是治理街面秩序。组织开展“美丽街区”创建行动。加强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立面管理。依法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推进“多杆合一”、“多箱合一”。三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城市管理系统化指挥理念,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是建设精神文明。大力实施《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专项行动。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推动城市治理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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