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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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制定《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五”时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克服“非典”、禽流感疫情和汉江洪水等不利影响,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增收取得新突破,农业经济再添新活力。“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1.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2005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082.13亿元,其中林牧渔业比重达到47.2%,比2000年上升2.8个百分点。农业内部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比重达到49%,粮食总产达到2177.38万吨;油料总产达到293.9万吨,其中油菜籽产量达到219.15万吨,居全国首位;棉花种植面积达到541.43万亩,产量达到37.5万吨,分别比“九五”末增加64.32万亩、7.07万吨。养殖业快速发展,肉类总产量342.63万吨,水产品产量318.21万吨,年均分别增长4.8%、6.3%。全省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蔬菜、果茶、林特等八大优势产业。
    2.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97家,其中省级158家、国家级21家,实现销售收入560亿元、利润49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15家、过亿元的161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1.2万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3500个、中介组织带动型3800个、专业市场带动型900个,有14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订单面积达到3600万亩,订单交易额203亿元;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联结农户56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6%。
    3.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全省共投资20多亿元,实施了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优质粮产业工程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入40多亿元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给予补贴等。从2004年起,省政府每年筹集5-10亿元资金,用于20个粮食主产县市的高产农田建设。投资200多亿元用于堤防、病险水库、分蓄洪区、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长江干堤、汉江遥堤综合治理的建设任务,至2005年底,堤防加高加固约1488公里。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全省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到97%,通沥青(水泥)路达到43%,基本实现乡乡通沥青(水泥)路。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现全部行政村通电。行政村通电话比例达到99%。农村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66%。解决了全省农村204万人的饮水困难和657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机作业水平大幅提升,农机总动力达到1850万千瓦,比2000年底增长31%;机耕作业占耕地面积的66%,比2000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厨)成效明显,沼气用户达到120万户,净增70万户。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36.67万公顷,封山育林453.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31%提高到2005年的36%。
     5.农村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筹集资金5.21亿元,对201.2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课本费、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筹集资金25.82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工程。投入1.7亿元用于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497万人。筹集1.3亿元用于部分农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血吸虫病防治以及支持血吸虫病疫区沼气建设和厕所改造。新建、扩建23个县市图书馆、文化馆,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改造乡镇文化站350个,为29个贫困县市配送流动电影放映车。
     6.农村改革逐步深化。2003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到2005年底已有53个县市基本完成,全省多数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乡镇党委委员控制在9人以内并交叉任职,乡镇机构精简为“三办一所”。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并完成整体转制,乡镇公益性服务事业“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初步建立。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基层民主建设继续加强,逐步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建立和完善了“一事一议”制度。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稳步开展,依法确权确地到农户工作基本完成。
     7.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99元,比2000年增加831元,年均增长6.4%,人均现金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79%,比2000年上升10个百分点,农民从二、三产业中获得的收入明显提高。农民消费结构得到改善。用于食物开支的比重进一步降低,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53降为2005年的0.49;用于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居住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长,三项合计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达到27.5%,比2000年上升7个百分点。扶贫攻坚成效明显,全省贫困人口由“十五”初700万人减少到430万人,解决了27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实情况看,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发达地区比,相对落后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1.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农业增效难。“十五”期间国家虽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由于过去欠账较多、基建投入相对不足、农村取消“两工”后新的劳动积累机制尚不完善等原因,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不容乐观。目前,全省40%的农田不能保收,60%的农田也只能抗御5年一遇的灾害;全省泵站现有装机容量220万千瓦,60%的机电设备和40%的渠系严重老化,粮食主产区的许多农业基础设施已不堪重负。加上近年来粮食科技研究和推广没有取得大的突破,粮食单产自1997年以来基本徘徊在700斤左右。粮食增产难,比较效益低,制约着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
    2.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由于规模化程度较低,各种节本增效技术、标准化种植规程和农业机械化很难推广普及,加上农民的知识与技能存在差异,农业生产成本要明显降低十分困难。自2003年以来,化肥、种子、农药等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平均上涨50%左右。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制约了农民增收,削弱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农村居民享有的交通、文化、娱乐、环保、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程度远低于城市,用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不宽,失业、养老等其他社会保险刚刚起步。村庄建设规划缺乏,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4.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统筹区域发展难度很大。目前全省35个山区县市人均财政收入和城镇化水平不到平原县市的一半。全省农村还有绝对贫困人口110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390万人,其中29个贫困县市的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分别占70%左右。由于山区退耕还林任务调减,替代产业刚刚起步,新的利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造成山区农民增收步伐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统筹区域发展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1.全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和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反哺农业是带有普遍性的两个趋向”的重要论述,随后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方略;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这些方针政策的提出,为进一步理顺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强有力的带动。我省区位条件优,产业基础好,科教资源中部领先。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高潮。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将为农村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撑;农业产业化的加快发展,将为农业增效培育新的增长点;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武汉城市圈的兴起,将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拓展新的空间。这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1.土地资源的硬约束日益突出,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难以维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耕地面积年均减少7‰,而同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一减一增”使我省人均耕地面积由1978年的124亩降低到2005年的078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6亩警戒线。将来工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用地还将进一步增加,耕地数量减少趋势还会延续。加上土地生态恶化,耕地质量下降,产出率难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下降,对我省农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将形成长期深远的影响。
    2.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难以适应转移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随着打工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出现劳动力“空心化”的局面,留守种地的农民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难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而另一方面,农技推广体系尚未健全,机械化普及率不高,高素质农民数量不足,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将面临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困境。
    3.农产品市场风险增加,我省农产品贸易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按照中国加入WTO协议规定,“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将由2000年的213%削减到15%左右,农产品关税保护措施会明显弱化。同时,随着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逐步取消,非关税保护措施也将弱化。“双重弱化”将使我省大宗农产品贸易面临更大的市场挤压,其他农产品由于受国际贸易壁垒限制,出口前景也不容乐观。
  三、“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重点,以深化农村改革和推动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用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村镇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促进我省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产优先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建设现代农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
2.坚持科教兴农。立足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强良种良法研究,建立健全科技推广和农民技术培训机制,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3.坚持实施农业保护。合理利用WTO规则,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和保护,将农业支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税收、信贷、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更多地通过市场调控来引导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4.坚持因地制宜和量力而行。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民意,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5.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决保护耕地,有效利用水资源,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提倡发展生态型农业和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耕地保有量6500万亩以上,建成高产农田1000万亩。大型泵站形成有效装机容量55万千瓦,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600万亩。小麦和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55%。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提高3-5%,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粮食、棉花、油料、肉类、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2300万吨、42万吨、330万吨、450万吨、370万吨。小麦和水稻优质率达到60%。
    ——增加农民收入。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12%,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到2010年达到4145元,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非农产业比重达到8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5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万人,乡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比重降低到50%以下。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基本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9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实现村村通公路、90%村通油路(水泥路),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0%以上。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100%;村级通电率达到100%;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任务及重点
    (一)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加强以基本农田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加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力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承包农户,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以46个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开展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通过田、水、林、渠、路的综合治理,改善农田小气候和土壤环境,提高土壤的保墒和排渍能力,减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高产农田1000万亩。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新增可耕地面积80万亩,改良土壤50万亩,使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以上。适度提高复种指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到2300万吨。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江河堤防整险加固力度,重点建设荆南四河、汉江中下游堤防、连江支堤,洪湖、华阳河等分蓄洪工程。基本完成病险水库整险加固,水库病险率控制在3%以内。农田水利建设,对38处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建设48个重点中型灌区和14个山区万亩灌区水利骨干工程;对65处124座大型泵站和84处中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改善除涝面积2112万亩,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600万亩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抓好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建立和完善取消“两工”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引导农民投工投劳,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后管护,通过产权改革、承包、租赁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后管护制度,提高工程使用效率和寿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源头水质,着手解决部分湖泊、水库的水质下降问题。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建成25万亩节水农业示范田。
    ——推广粮食增产技术。加大科研投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加快培育能提高粮食单产、改善粮食品质的新品种;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优质良种繁育基地,进行优质原种繁育,建立种子适应性品比和品改试验田,进行良种选育和推广示范,提高良种覆盖率,到2010年全省基本普及粮食良种。配合种子工程、沃土工程,积极组织配套科技进家入户,加强先进栽培技术、节本增效技术推广,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粮食品质和生产效益。抓好植保工程,稳定提高防控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利用中低产田实施粮-草轮作,通过豆科牧草固氮沃土,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二)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种植业。重点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和品种优质率,大力发展效益型农业。粮食生产逐步向荆州、襄樊、孝感、黄冈等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和其他粮食主产县(市、区)集中,稳步发展荆州、襄樊、孝感3个大型商品粮基地,加快建设黄冈大型商品粮基地,争取将荆门列为国家商品粮基地;继续抓好国家优质粮产业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优质和专用粮食生产,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15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500万亩。“双低”油菜和优质棉花生产向江汉平原、鄂东低山丘陵和鄂中北丘陵岗地集中,建成优质“双低”油菜基地1500万亩、优质棉花基地400万亩。武汉等大中城市周边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500万亩;长江沿岸9县市和丹江库区建设柑桔板块200万亩;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和幕阜山区建设优质茶叶、食用菌、魔芋、药材、板栗、蚕茧和竹类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各类特色农产品综合优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
    ——水产业。按照可持续发展思路,调整水产养殖业的区域和内部结构,倡导生态养殖模式,增强水产业竞争力,建设水产强省。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提高名特优比重,建设特色养殖区。荆州、武汉、仙桃等平原精养区,稳步发展四大家鱼,积极普及良种和发展名特优新品种;洪湖、监利、汉川、阳新、鄂州等湖面放养区,重点发展河蟹、青虾、黄鳝、泥鳅等特种养殖;夷陵、长阳、宜都等水库网箱养殖区,因地制宜发展叉尾鮰鱼、银鱼、鲟鱼养殖;武汉、黄石、宜昌等大中城市郊区发展休闲渔业和观赏鱼养殖。建立和完善名优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加快建设淡水优质鱼、长江珍稀濒危鱼类、名优鱼类原种场和蟹苗等基地建设,健全国家和省级原良种繁育体系。改良渔业品种结构,良种覆盖率达到45%,名特优新品种养殖面积达到500万亩。创新渔业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实行生态养殖,加强高效低毒药物的研制和推广。
    ——畜牧业。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调整区域布局为重点,以发展养殖小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畜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我省畜牧业由传统饲养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按照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在全省布局优质三元猪、家禽、奶牛、肉羊四大板块,为发展禽畜产品加工业和养殖小区创造条件,全面提升畜牧业的规模效益。以江汉平原为中心形成优质三元猪产业带;在襄汉公路沿线布局家禽产业带;在江汉平原腹地布局水禽产业带;以武汉、宜昌、黄石和荆州四个城市为轴线,沿轴线连片开发,形成牛奶生产和加工基地。改变规模小、成本高、污染重、防疫难的散养模式,积极发展小区养殖。抓好动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对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动物疫情应急机制。
    ——林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重点抓好生态保护林建设,适度发展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鄂西及鄂西北地区以发展生态公益林为主,通过保护天然林资源,实施宜林地造林和陡坡地退耕还林,重点种植日本落叶松和中药材;鄂东及鄂东南地区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兼用地区,以建设商品林为主,兼顾公益林,主要发展板栗、桂花、茶叶等高效经济林和以毛竹为主的速生丰产林;鄂中及鄂北地区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兼用地区,以建设防风固沙的生态公益林为主,兼顾发展商品林,主栽杨树和国外松等速生树种;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为商品林建设地区,在加快农田林网建设步伐的同时,通过工程造林兴林抑螺,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果木经济林;大中城市郊区及周边地区,重点营造防护林、风景林和建设高标准绿色通道,绿化美化城市环境,调节城市气候,同时发展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果品生产和森林旅游。全省划定、建设、保护好4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40%以上。
    (三)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依托九大农产品基地,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80%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综合运用税收减免、信用担保贷款、优惠利率等政策,支持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武汉统一、湖北福娃、荆门洪森等粮食加工企业,武汉多福、洪湖德炎、仙桃外婆家等水产加工企业,均瑶集团、宜昌双汇等畜牧产品加工企业,湖北天颐、湖北华益、宜城鑫源等油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引导龙头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形成50个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50个创汇过1000万美元的工贸型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粮、油、水产品、禽蛋、肉、奶、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形成八大加工系列,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加工区,农业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产值之比达到1∶15左右。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转化和深加工,形成加工能力1600万吨;发展“双低”油菜籽深加工,开发蛋白、甾醇、磷脂等系列产品,形成加工能力170万吨;发展优质水产品深加工,重点支持武汉、潜江、宜昌、鄂州、仙桃等五个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开发风味食品、速冷调理制品、保健品、方便食品等系列产品,提炼生物酶等制品,形成加工能力60万吨;发展以禽肉、禽蛋为原料的营养保健食品;发展猪肉精深加工产品,形成年加工生猪750万头的能力;依托武汉和宜昌等大中城市奶牛基地,发展各种乳制品,形成加工能力20万吨;发展果蔬深加工,形成罐头、蔬菜汁、脱水菜等系列产品;发展茶叶、银杏、板栗、桂花、魔芋、食用菌、山野菜等深加工,形成林特深加工系列产品。
    ——促进农产品流通。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多元化的农产品销售主体,鼓励兴办和支持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积极推动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进入大型连锁超市及其采购系统,畅通“绿色通道”,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提高农产品营销效率。
    ——完善经营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稳步发展和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采取合同、合作、股份制、多次分配等形式,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农户”等新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户分享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好处。
(四)努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社会资本为支撑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形成以农业高等院校和重点院所为依托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依托不同层次的农业科技园建成农业技术成果孵化和转化体系。用好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争每年选育20-30个品种质量优、市场前景好的农作物新品种,取得10-20项重大农业科研成果。
    ——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构建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相关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鼓励社会科技人员以科技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重点推广40个高产高效模式以及轻型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生态农业应用、标准化生产、高效养殖等技术,力争每年推广50个新品种、50项新技术。
    ——运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增加农民购机补贴,鼓励发展农机化企业和经营实体,大力发展水稻、油菜、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增值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努力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数据库开发,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服务信息网,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实施“金农工程”,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到消费实施全程监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气象技术搞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御气象灾害、适应气候变化、合理开发利用气象资源的综合能力,重点建设气象防灾减灾安全保障体系工程、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农业气象与气候生态监测评估系统工程、台站探测环境与基础设施改善工程,稳步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在防灾减灾、开发利用气象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大力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
    ——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投资环境,采取灵活的招商政策,吸引东南沿海和大城市的涉农企业到我省农村落户;在证照登记、贷款、税收、补贴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资金,支持市场前景好的私营企业、个体户、股份制企业加快发展,发挥民营企业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增强对农业和农村的“反哺”与带动能力。
    ——着力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优化城镇布局,以县、市城区为龙头,以重点镇为连接点,以中心村为网络,形成各具特色的村镇空间布局结构。搞好城镇土地利用,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工业区、商业区、生活区、农业生产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政策,有序促进撤村并点、迁村腾地,促进村民建房逐渐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乡村工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坚持产业兴镇,按照农业“一乡一品”、工业“一镇一业”的思路,确立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以园区为载体推进产业集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事业发展,重点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绿化覆盖率达到30%,污水处理率达到30%,垃圾处理率达到80%,拥有比较完善的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全省重点镇镇区企业年销售收入有40个过10亿元、10个过20亿元,农村人口比例降到50%以下。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全省确定1000个示范村,逐年分步实施。示范村要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编制村庄布局规划,适应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确定需要撤并、保留或加强的村庄,明确重点发展的中心村。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分中心村的功能分区,协调处理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之间的关系,新增投入主要用于中心村和集中居住点建设,着力改善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散居居民逐步向中心村和居民集中居住点搬迁。立足特色资源,实行产业兴村,促进村庄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向其他具备条件的村庄推进。到2010年,力争基本编制完成全省村庄建设规划,全省绝大多数村庄的交通、饮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30%左右的村庄人居环境得到较好整治。
    ——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打破地域和部门界限,整合办学资源,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培训规模,提升我省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层次。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办职业学校等培训实体,加快培育劳务品牌,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就业推介活动,积极倡导培训、就业、管理和维权全程服务。规范和简化农民外出就业手续,维护城乡就业公平,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入托就学、社会保险、司法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切实优化务工环境。
   (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优先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的同时,省里采取统一融资、财政贴息等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9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新建通村公路75400公里,其中通行政村沥青(水泥)路70800公里,实现村村通公路、90%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乡镇全部通达等级油路。完成2200处乡镇渡口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开展生态家园建设,加快实施“一建三改”,力争每年建设沼气池36万口以上。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推广节柴灶、液化气,发展太阳能、小型风电及秸秆气化利用等新能源技术。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基本解决无电农户用电难问题。
    ——完善农村通信网络。加快宽带网建设,大力发展用户接入网,小城镇基本普及宽带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巩固和加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网络。优化邮政网点布局,建立“三农”服务站,使农民享有便捷的报刊订购、特快送汇、农资配送等服务。
    (七)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优先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支持县市建设农村寄宿制中小学2000所。从2007年起,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支持中小城市城区、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省改造500所学校,每个县级单位改造城区薄弱学校8所左右。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建设,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覆盖面达到100%。实施农村教师免费培训工程,每年组织全省2万名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到省内高校免费轮训。组织城镇学校教师采取全职支教或兼职支教方式,帮助受援农村学校解决师资不足问题。
    ——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改扩建600所乡镇卫生院和139所县级医院,对尚未基本达标的13万个村卫生室建设,省和县市给予补助。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覆盖面达到60%;2008年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加强血防综合治理,全省58个疫区县(市、区)中,20个达到疫情控制标准,13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25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009年以前,完成江汉平原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免费抗病毒治疗所有艾滋病人。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防控机构,提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以县为单位实施结核病现代控制,提高病人涂阳发现率和治愈率。加强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和麻疯病防治,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完善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善现行生育政策,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落实目标责任制度,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积极扩大试点范围。推行优生优育,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
    ——努力繁荣农村文化。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完善县、乡、村文化设施,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快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使县文化馆、图书馆和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逐步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争取到2010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鼓励和组织出版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实施“送书下乡”、“万村书库”等工程,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看书难”问题。按照“民办公助、一主多业”的思路,支持农民兴办集体(个体)放映队、民间职业剧团和业余剧团、演出队等文化实体,力争每个自然村有1个以上文化中心户、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民办演艺团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收集、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积极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支持“民间艺术之乡”创建活动,保护和弘扬荆楚文化。推动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展示新型农民的运动水平和精神风貌。
    ——努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灾民救助等农村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扩大“福星工程”的覆盖面,基本实现五保老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病残人员的集中供养。实施孤儿救助,解决孤儿食宿、看病、入学等方面困难。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全省绝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畴。推行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为辅的筹资方式,建立与农村经济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农村改革,逐步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农村“小三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八)继续加强农村扶贫开发。
    ——加快实施整村推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实施整村推进,加快老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重点解决贫困群众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医难、看电视难、建沼气难等问题,基本完成全省6425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任务。进一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不断创新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推进老区贫困地区建设。
    ——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培植茶叶、烟叶、林果、药材、魔芋、山野菜等特色产业和绿色食品,逐步形成“数村一品、多乡一业、一县突出一两个骨干品种”的主导产业和区域格局,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贫困地区人平建成1亩以上高效经济林果,户平有1项稳定收入门路。
    ——加快搬迁扶贫步伐。对少数居住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结合退耕还林、国土整治、旅游扶贫实施扶贫搬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规划,坚持自愿原则,创新安置方式,采用内部插花安置一批、能人进镇梯度迁移一批、政府引导和自发外迁一批等办法,搞好贫困人口异地搬迁安置工作。
    ——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步伐。积极探索贷款参训就业还贷、校企合作订单输出、企业出资定点就业等模式,做好维权服务,不断扩大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规模,提高就业安置率。力争每年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5万人以上。
     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农村政策。
    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正确把握“两个普遍趋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农业和农村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部署,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把农民增收放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中统筹考虑,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稳步增长机制。
    完善和强化各项惠农扶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免农业税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严防税赋转嫁或反弹,巩固免税成果。认真执行国家对种粮农民补贴、良种补贴、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直补”政策,不得改变资金用途。继续实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落实农村土地延包政策。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保障农民的承包权,依法确权确地到农户。妥善处理各类土地纠纷,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新形势下土地流转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继续深化税费改革。重点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和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强化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标准,防止因修路、修水利等集资增加农民负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式,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
    稳步推进乡镇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实现“一人一编一卡”;完善转制单位人员和自愿置换身份人员的养老保险,鼓励财政供养人员自愿置换身份;探索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巩固和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防止转嫁负担、减少财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型乡镇管理体系。
    稳妥推进国有农场、林场、农牧渔原(良)种场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市场运作、分步实施、保持稳定”的要求,理顺国家、农场、职工三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实施社会职能剥离和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深化农场农业税费改革,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推进国有林场、农牧渔原(良)种场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农业税费改革、职工社会保险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剥离社会职能,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改革。改革征地制度,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最大限度地缩小征地范围;改革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大幅度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并推广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使农民分享经营性建设项目长期稳定的收益;建立失地失业农民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深化农村投资体制改革。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领域、发展项目、市场准入、技术开发、资源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探索新型农村公共设施管护体制。政府牵头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长效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工作职责,形成广覆盖的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网络。各级财政要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维护。对适合市场运作的部分,通过经营权转让、承包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管护。
    (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和发展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产品经纪人,促进农产品销售。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超市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对外贸易,注重对WTO协议保护期满后国际国内农业发展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收集和发布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组织和引导,鼓励从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中介组织加快发展。
    继续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和装备具有一定优势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技创新主体,整合科技力量,加强科技攻关,抓紧组织开展对农业增产增效有重大影响的高新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优良品种的培育。加快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示范推广。
    稳步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认真落实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从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条件,支持龙头企业搞好生产基地建设。
    (四)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步增长机制。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在合理划分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落实基本建设配套资金。
    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调整投资方向,使新增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当前农民急需的农村安全饮水、血防、沼气、水利、交通、教育、能源、合作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使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以县为主体,规划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金融支农力度。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发放大额农业贷款的有效方式。研究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银行信贷资金的办法,采用先付利息后还本等方式,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重大农业开发项目的贷款。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投资投劳。采取财政补助、信贷贴息、参股经营、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经营权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企业参与农村水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养殖小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经营。完善“一事一议”办法,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采取民主决策的办法引导农民投资投劳。
    (五)改革户籍制度和城镇就业体制。
    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和居住的体制环境。改革户籍制度,逐步使农民工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重点抓好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岗位知识教育。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培训资源,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组织和各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灵活性的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稳定性。
    (六)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认真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村资源环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培养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农民遵纪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鼓励司法机构向农村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矛盾提供法律诉讼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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