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市民政〔2021〕29号)收悉。我委于2020年9月以宜发改审批〔2020〕196号文批复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经委托咨询评估,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502-85-01-048663
二、项目业主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
三、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体育场北路167号(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福利院内颐康园儿童楼进行功能改造,对颐康园智障楼进行拆除。将儿童楼负一层至三层改造为公共卫生应急隔离用房。改造前总建筑面积为2615平方米,其中拆除智障楼建筑面积877.70平方米,改造儿童楼建筑面积1737.30平方米;加建疏散楼梯和电梯前室建筑面积154.70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892平方米,涉及床位数46张。加建室外钢楼梯,钢结构悬挑式电梯前室。购置安装公共应急设备、门禁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呼叫系统、视频电话系统、直饮水系统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36.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9.74万元,设备费用130.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87万元,预备费用14.7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
七、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及主要设备不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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