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已惠及2万人!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18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已惠及2万人!
日期:2021-11-18 15:23

  今年截至三季度,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数达2万余人,报销金额达2亿元,人均报销1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凡是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需要另外缴费。大病保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避免患者家庭因重大疾病而陷入经济困境,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的社会作用。

  1.哪些人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针对参保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报销。只要参加了居民医保,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自付合规费用达到1.2万元)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怎样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待遇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用报销无需另外申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费用自动纳入医保“一站式”系统计算,出院时和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结算。

  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目前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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