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学生资助政策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10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补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资助对象。(1)农村、城镇低保家庭或者特困救助家庭的子女;(2)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3)烈士子女;(4)孤儿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资助对象。

  (1)农村、城镇低保家庭或者特困救助家庭的子女;

  (2)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

  (3)烈士子女;

  (4)孤儿;

  (5)残疾儿童;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二)补助标准:每生500元/学期。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一补”

  1.补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以下七类在校学生和教育统计年报中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

  (1)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

  (2)低保家庭子女(不含城市低保走读生);

  (3)特困供养人员(不含城市特困供养走读生);

  (4)孤儿(不含走读生);

  (5)烈士子女(不含走读生);

  (6)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含教育统计年报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生)。

  2.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500元/学期、初中生每生625元/学期。特殊教育学生每生625元/学期(特殊教育学生以每年教育统计年报中上报的为准)。

  (二)地方本级资助

  1.补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

  2.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500元/学期、初中生每生625元/学期。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1. 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免学费+免书本费+国家一等助学金);

  2. 农村低保学生; (免学费+免书本费+国家一等助学金)

  3. 困难家庭残疾学生; (免学费+免书本费+国家一等助学金)

  4.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免学费+免书本费+国家一等助学金)

  5. 城市低保学生、烈士子女或孤儿;(只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6.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只享受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四)补助标准:免学费900元/学期、免书本费300元/学期,一等高中国家助学金1500元/学期,二等1000元/学期,三等750元/学期。

  四、中职高职“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由夷陵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落实,咨询电话:0717-7710003

  五、夷陵区大学本科教育补贴:

  (一)补助对象:

  1、2021年10月15日前未解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今年新升入高校的大一统招本科学生(不含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

  2、已享受大学本科补贴的大二至大四在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分春秋两季(次)发放,一学期发放2500元。

  (三)申报方式:名单和资料由各乡镇汇总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发放,统一划转至学生银行卡上。

  六、生源地贷款

  (一)贷款标准:在校专科生、本科生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在校研究生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16000元。

  (二)办理时间:贷款手续须一年一办理,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续贷办理时间,每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为首贷办理时间,双休除外。具体要求详见湖北省学生资助(http://zzpt.e21.edu.cn/)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可电话咨询区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专线:0717-7820129

   夷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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